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指南

本文所指交通事故,是指引起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不包括仅仅引起财产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如仅仅涉及财产损失,可交由保险公司处理。

车辆必须是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使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常见的有各种汽车、摩托车)或非机动车(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路行使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参与。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包括道路、也包括广场、停车场、社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并不要求致害一方必须有过错。

交通事故中伤亡一方必须有交警送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交通事故证明书》。

一、交通事故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由事发地的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交通事故证明书》,确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各方当事人信息、各方在事故中有无过错,一般交警在勘验现场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受害人可以在收到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不能行政复议复核申请受理后需在30日内做出复核结论。

复核材料: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委托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或律师证复印件。

没有经过复核程序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都会被法院采纳。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及时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必要时注意在3日内申请复核。大概有20-30%的案件,经复核后改变了认定结论。

如当事人一致请求交管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事结束之日起开始,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交管部分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但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可以凭调解协议直接提起诉讼,取得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经验总结

1、交通责任划分四种情况

1.1、一方负全责,另一方无责;

1.2、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8:2;7:3;6:4);

1.3、双方同等责任;

1.4、责任无法划分。

2、交通事故全责情况

2.1、逃逸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

2.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2.3、闯红灯;

2.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隔离设施的;

2.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道的;

2.6、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撞行人的;

2.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2.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2.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交通事故;

2.10、倒车与后车发生交通事故;

2.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

2.12、非机动车超越其他车发生交通事故。

无责任:无责一般无需承担交通事故中的任何费用,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无责的,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的(如“碰瓷”),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三、关于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及同等责任

各方有责任报案但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如现场被破坏,各方描述相互矛盾;或一方昏迷无法描述案情;或无法进行技术检测,则交警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证明书》,具体责任只能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法院最后判定。

四、事故发生后如何和交警部门沟通

1、尊重交警工作、配合交警办案

在语言和行为上尊重交警。

2、如自己不清楚如何处理,积极委托律师参与责任认定

2.1律师及早掌握案情,收集证据,理清思路,避免走弯路。

2.2 事故认定阶段,受害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非常短,包括对《车辆检测报告》、《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申请复核的时间均为3日,错过了时机,想改变责任认定比例的结论就非常困难了。

3、查封、扣押车辆(财产保全)

交警在事故发生后,大约扣车15-20日,一般在车检报告出来后5个工作日放车,受害人如有必要应在该时间内通过法院查封、扣押(限制其移动)车辆,对后续赔偿谈判非常重要。但申请法院查封车辆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从网上立案后的7-15天才会采取查封行动,如行动不够迅速,交警放车后,法院再查封就很困难了。

4、要求医疗费

如果受害人未能通过法院查封、扣押车辆,就只能通过交警催要医药费,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一般都无能为力了,受害人最好通过交警了解车主、司机的家庭住址和财产线索。

5、到交警队和解

一定注意要先拿到全额赔偿款再签字!

6、在交警队需复印的资料

三证一单:车辆行驶证、肇事司机驾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法 院立案需要。另外一定要保留好《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

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

(一)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和提供殡葬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人救助网点申请垫付受害人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申请道路救助基金的三种情形:

1.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申请垫付抢救费用应当递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受害人身份证明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受害人身份无法确认的说明;垫付申请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材料。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申请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的,申请材料中还应当包括医疗机构作出的书面情况说明。

(三)申请垫付丧葬费用应当递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受害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受害人身份无法确认的说明;垫付申请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殡葬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材料。丧葬费垫付最高限额为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五、受伤期间注意事项

1、治疗首选三甲医院,处理好和医生的关系

记住医生是可以帮助你的人,医生的结论对后期的司法鉴定结论至关重要。

2、用好病历本

法律规定,病人所有的花费都必须与病历本或处方相符,否则不 予赔偿。受害人的每一笔花费,都要保留好发票和相应的处方或 病历本。所有医疗费用票据都应换成医疗费发票。

伤情后来才检查出来的,一定要医生在病历本上写明,否则会影 响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

请陪护的需要开具护理费发票。

出院及复诊时开具诊断证明书时要写明建议休息时间(工伤停工留薪期的依据)

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的,在受伤30日后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及早申请。

3、出院前办理好律师委托

如果希望快速合理得到赔偿,最好在出院前1-2周内办理好律师 委托,以便律师及时指导准备材料和确定伤情签订的最佳时机, 同时节省诉讼时间。

4、出院时需复印或具备的资料

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X线报告单、CT报告单、X线及CT片、用药清单,这些资料在医药费结清后医院都会提供,如原件保存在医院的,医院都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医院有关部门公章(车方及保险公司往往需要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受害人应保存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5、出院注意事项

出院时需注意让医院就下述情况作书书面描述:

l 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涉及到护理费的计算);

l 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同上);

l 出院后休息时间(涉及误工费的计算);

l 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费等(涉及后续医疗费的计算);

l 出院后需加强营养(涉及营养费的赔偿)

l 出院时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一定要就自己的医疗费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

另外,受害人在住院及出院期间,一定要懂得自己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的伤情,看懂X光片,CT片等,明确自己可以评到的伤残评级。有些医院写的X光片、CT片不一致,会影响伤残级别鉴定。

六、伤残鉴定

受害人如不进行伤残鉴定,赔偿额只有7项左右,赔偿额很低,进行伤残鉴定是获得理想赔偿的关键环节,伤残鉴定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

鉴定时间的把握直接影响到是否能够评上伤残及伤残等级。这一点需要结合受害人的实际伤情、治疗情况及相关鉴定标准把握,并没有一定之规。例如,一位在小区公共区域滑倒受伤的客户,找到我们时已经按照小区保险公司的要求做完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是不构成伤残,但我们仔细调查了受害人伤情,发现忽视了后遗症关节炎的病情,在与医生、鉴定方沟通后,重新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10级,赔偿金额多出近20万。

关于内固定:工伤事故中存在内固定的不影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仅要求伤情稳定,如伤情不稳定也可向人社局申请劳动能力签订,鉴定结论一般为:康复半年,需要继续复查开疾病诊断证明-停工留薪期间最长24个月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内固定需取出的,一般等取出后再进行鉴定,如医生诊断无需取出的,则可做伤残+三期鉴定。

司法签订机构的选择,一般是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或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进行摇号选择。当事人自己选的司法签订机构,大概率是会要求重新鉴定。

鉴定所需资料:

l 入院记录、

l 出院记录、

l 出院小结、

l 病历本、

l 疾病诊断证明书、

l X线报告单、CT报告单、

l X线及CT片、

l 交通事故认定书

l 受害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七、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即法律规定的项目才可以得到赔偿。受害人质问“我是开出租车的,车坏了,我很多天不能做事,为什么不赔偿我损失的运营费?”我只能告诉你,只有法律规定的才能赔偿。

交通事故中,法定赔偿项目共有17项,根据受害人是否伤残、是否死亡而不同,具体见下:

(一)受害人不构成伤残(5-7项赔偿项目)

受害人不构成伤残(5-7项赔偿项目)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1

医疗费

l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

l 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l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戴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为防止后续找不到赔偿义务人,此点务必注意尽量一起主张)。

l 需中途需转院治疗,需有转院证明,否则法院不会支持自行决定转院的医疗费用;

l 如受害人在住院自己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在出院时一定要保管好医药费清单及发票,否则车方及保险公司可能不认可。

l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

后续医疗费

l 取内固物费用、后遗症(一般会在3-5年甚至8-10年才发生)、并发症产生的费用。

l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3年,后续医疗费一般几年后才产生,如果第一次判决对受伤害的事实进行了确认,无论经过多长时间所产生的医疗费,都不必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都可以再起诉,要求对新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l 取内固物的后续医疗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在第一次起诉时一并要求赔偿,如无证明或证明得不到支持,可进行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诉讼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为准。

3

护理费

金额=陪护人误工费X陪护天数或(实际陪护人费用)X陪护时间

4

营养费

l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予以确定。

l 如医疗结构出具“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一般以受害人消费发票结合具体案情确定。

5

误工费

l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予以确定。

l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结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l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l 受害人有实际收入(应提供收入证明,如工资条、个人所得税凭证,或者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收入证明)的,误工费按照时间减少的收入计算;

l 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

l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起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不需要提供发票。

7

交通费

l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l 以正式发票为凭;

l 有关发票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二)、受害人构成伤残(及死亡)

受害人构成伤残(16项赔偿项目,构成死亡则17项赔偿项目)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1

医疗费

l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

l 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l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戴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为防止后续找不到赔偿义务人,此点务必注意尽量一起主张)。

l 需中途需转院治疗,需有转院证明,否则法院不会支持自行决定转院的医疗费用;

l 如受害人在住院自己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在出院时一定要保管好医药费清单及发票,否则车方及保险公司可能不认可。

2

后续医疗费

l 取内固物费用、后遗症(一般会在3-5年甚至8-10年才发生)、并发症产生的费用。

l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3年,后续医疗费一般几年后才产生,如果第一次判决对受伤害的事实进行了确认,无论经过多长时间所产生的医疗费,都不必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都可以再起诉,要求对新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l 取内固物的后续医疗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在第一次起诉时一并要求赔偿,如无证明或证明得不到支持,可进行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诉讼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为准。

3

护理费

4

营养费

l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予以确定。

l 如医疗结构出具“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一般以受害人消费发票结合具体案情确定。

5

误工费

l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予以确定。

l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结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l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l 受害人有实际收入(应提供收入证明,如工资条、个人所得税凭证,或者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收入证明)的,误工费按照时间减少的收入计算;

l 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

l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起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不需要提供发票。

7

交通费

l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l 以正式发票为凭;

l 有关发票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

残疾赔偿金

l 构成伤残最关键也是弹性最大的项目、受害人最容易吃亏的赔偿项目

l 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级别、年龄而不同,10级伤残赔偿比例为10%,1级别为100%;

l 注意鉴定细节,否则很可能会影响鉴定结果

9

精神抚慰金

一般按照伤残级别计算。10级别为2000元,9级为3000元等。如果没有伤残定级,一般没有该项,最多不过1000元。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

l 前提是受害人必须评上伤残等级;

l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主要指受害人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

l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l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累计不超过年度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l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l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l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l 赔偿款只归属于被扶养人个人本人、其他人无权参与分配

11

残疾辅助器具费

l 主要针对截肢、换器官的受害人

l 法律规定: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计算,器具更换周期及赔偿期限,按照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

12

整容费

如有

13

康复费

如有

14

住宿费

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天数

15

车辆及其他财物损失

受害人在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时,一并主张;必要时可由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评定

16

死亡赔偿金

l 金额与一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相同

l 原告资格:死者直系近亲属(亲生父母、子女、配偶),如无,则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公婆、岳父母)

l 财产分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原告资格的人地位一样、份额相同

l 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案,大多数情况,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或全责时,才承担刑事责任;

l 遗腹子:可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及分配死亡赔偿金

17

丧葬费

l 受诉法院所在地您都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计算(停尸费、尸体处理费等善后事宜费用,划归到丧葬费之中,不再由被告另行支付)

八、交通事故找谁赔偿?

肇事车辆存在交强险的情况下,医疗费主要由车主负责赔偿,其他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等)主要由保险公司赔偿。

1. 车主:车主无责情况下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有责任情况下,根据受害人伤情决定赔偿次序和范围:一般交强险先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按责任比例赔偿;如果车主和车辆实际支配人(包括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受赠人、车辆承租人、借用人、挂靠人和承包经营人)不是同一人的,一般由实际支配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存在过错。

2. 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交强险公司必须列为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在商业险范围内按合同承担间接赔偿责任。多数9、10级伤残中,车主承担受害人医疗费、其他由交强险赔偿基本够了。如8级以上,就得考虑车主(或实际支配人)商业险及其个人财产状况了。

3.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一般都是实际车主,在诉讼中都得列为被告。

4. 司机:司机在履行职务中不承担责任,其他情况下均应承担责任。

5. 其他责任人:如车辆无保险,可选择按照交通事故、或侵权纠纷诉讼,或合同违约、或工伤程序,根据实际案情考虑。

九、管辖

1、地域管辖: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

2、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有:

A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C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D诉讼标的额大或者诉讼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

3、起诉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十、时效

三年,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若向交警提出过调解申请,则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十一、其他人身损害

如在酒店、商场、餐厅、娱乐场所消费或小区公共区域活动时受到意外伤害;

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遭遇意外伤害;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

因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堆放物滑落倒塌致人损害;

树木倾倒、折断或果实坠落致人损害;

被饲养的动物致伤;

因产品质量受到损害;

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

乘坐轮船、火车、地铁受到伤害的,

赔偿项目和程序基本上与交通事故一致。

十二、重点法条

法条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法条链接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条链接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法条链接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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