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

二零二三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平分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括房屋、存款、股票、汽车等,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包括婚前财产、继承财产、人身保险等,不参与分割。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项财产是个人财产,则该财产不参与分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抚养费用应从共同财产中扣除,以确保抚养子女的经济利益不受影响。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负债务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清偿。民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确保公平合理。如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关注,私信我们,我们会为您匹配专业律师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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