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办经适房”,半年诈骗数十人六百余万元

轻信亲朋、熟人介绍,找“认识领导”“有关系”的“能人”买“便宜的经适房”,咸阳周边县城和农村数十人共600余万元打水漂。

如今,屡屡犯案的幕后“黑手”再次被判刑,几名上当受骗者讲述了他们如何被“帮凶”们一步步引入圈套的惨痛经历,希望给人们带来警示。

受骗者彭女士讲述——

亲戚介绍朋友能办经适房

彭女士家住咸阳市兴平市丰仪镇,五十多岁的她,想着儿子结婚,有在咸阳买房的打算,从本村亲戚韩某口中得知咸阳市秦都区有经适房可以考虑。

因为韩某是本村人亲戚,彭女士完全相信他。2019年4月份,彭女士与韩某来到咸阳市秦都区了解情况,当时去的小区是阳光尚苑看房看户型。看过房子后,韩某向彭女士介绍认识了张某玲。据了解,韩某和张某玲是朋友关系。张某玲称,房子在2020年前就可以交房。

5月25日,彭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出于对本村亲戚韩某的信任,没有过多的去考察张某玲个人,也没有印证她说的话。随后张某玲称,这个房从办下来到交首付共需要9万“费用”,经适房单价是2800元一平米,中介费一平米1000元。张某玲称,因为他们买不来经适房,需要有人帮忙申请买房名额。双方签合同时,张某玲带他们来到秦都区怡心岛小区的办公室里。办公室看着大概有一百平方米左右,当时还有一个陌生女人在办公室里面坐着,后来才知道就是董某(上线)。

钱转了房子却迟迟没动静

彭女士称,签订合同之后三天,张某玲就约着她到银行把钱转了,当时张某玲给的是她自己的账号。为什么转账到私人账号?彭女士心里还是有点紧张不放心,但张某玲称,让她放心,其他人都是这么转的。当天彭某第一次直接转了两万,接着第二次就转了六万八,还剩两千没给完,过了一个星期彭某让儿子用微信给张某玲转账。

记者看到彭女士提供一份收据显示:今收到韩某手续费7万元,并预交2万元,合计9万元,收款人张某玲,时间是2019年4月13日。

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办经适房”,半年诈骗数十人六百余万元

交房时间快到了,彭女士询问张某玲啥时候可以交钥匙,她说再有一个月就可以交房了。她每次问,张某玲就以各种借口不停拖着,一拖再拖。

房子迟迟不交,彭女士一家人越来越心慌,真是怕什么,来什么。2020年2月,亲戚韩某称,经适房的事情有变动,有点不对,让赶快去找张某玲要钱。彭女士见到张某玲,她称钱给上面,现在只能慢慢要。后来再要,张某玲称没有钱,也没告诉把钱给谁了?在自己反复追要下,后来张某玲退了2万,还剩7万元。

看到钱难要,彭女士向法院递交手续打官司,回家等通知,期间法院寄了一张通知单,通知赵某判刑了。这下彭女士一家就开始郁闷了,他们买房子只认识张某玲,也是她承诺给办理,根本不认识赵某和董某。

受骗者罗先生讲述——

领导留房担心被查想低价出手

罗先生是咸阳乾县注泔镇人。2019年5月,听村民罗某的表弟王某荣能有办法购买经适房,价位特别便宜,在客运站后边阳光尚苑2期。同村关系介绍,没多想,就直接去看房子了。

5月26日,罗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王某荣带去阳光尚苑看房子,事后领到咸阳七厂十字财富中心沣渭怡心岛小区,当时挂的单位名字是陕西楠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时负责人董某(女)在办公室里。

董某称,上边某领导给自己留的一套房子,这个房子现在留不住了怕查到想低价出手。董某自称,她老公在政府机关,跟领导熟,知根知底,到时候楼房盖好,买房子的时候,楼层就是中间B楼,三层到十二层楼层之间。董某称,需要定金,让她老公去运作,定金一交房子就落定一半。

因为,王某荣称也是在这里买的,具体就没多想(事后,才知道王某荣根本没在小区里买,而是拿了5000元介绍费)。罗先生将钱转给董某个人账户,承诺半年内交房,交不了房全额退款。

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办经适房”,半年诈骗数十人六百余万元

罗先生提供的一张收据显示:今收到罗某手续费85000元,排号费用40000元,合计125000元。收款人董某,时间是2019年4月13日。

房子迟迟下不来是“领导班子调整了”

罗先生介绍,当年9月份,他们催了一次,董某称,最近上边领导班子正在调整,房子的事还要往后放放。为此,董某还让罗先生看看新闻,在董某的“教育”下,罗某通过新闻,的确看到政府部门正在人事变动,当时还想着,董某对政政府运作比较了解,她肯定在机关里认识领导。

一直拖到2020年2月份,罗先生又催董某,她称现在是疫情特殊时期,房子迟迟发不出来楼号,让再耐心等待。被各种理由拖着,罗先生感觉不对劲,再催,打电话发消息,董某已经明显不耐烦了,甚至都不回消息了。

直到同年4月份,董某主动给罗先生打电话叫他来办公室。见面后,董某称,这个事情东窗事发,领导查下来了,派出所目前在办案,如果警方问有没有这回事,不要承认,一个星期风声就过去了,房子会很快办下来。

到了这个时候,罗先生确认自己上当了。随后,警察打电话询问情况,罗先生如实汇报。这才知道,同样的故事骗了不少人。王某荣看到事情败露后,主动退还介绍费5000元,也承认自己根本就没有在这个小区里购买过房子。

罗先生称,在派出所里,还有八十多个受骗者,知道还有一个幕后赵某。当初谈判、转账、打欠条是给董某,期间根本没有再接触到赵某。如今董某把责任都推到赵某身上,而赵某又被判坐牢,她啥事没有,还自由自在,只是电话再也打不通,被骗的12万元又该如何讨回,令罗先生非常痛苦。

受骗者程女士讲述——

“手续费”上涨是要给领导“上贡”

程女士家住咸阳市渭城区渭阳镇。2019年3月份,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史某风卖咸阳市渭城区阳光尚苑经适房。程女士和史某风见面后,被带到阳光尚苑两室或三室的房子。史某风介绍,他给上面领导办事,领导不方便出面,所以找他代替出面。史某风称,他们的领导权力很大,后台很硬,几乎所有的经适房,廉租房,都是他掌握的,有指标。史某风带着程女士认定阳光尚苑十号楼 一套118平方米的房子。

从3月份开始看房,约定2万定金,直到5月份订房时涨到了4万,问为什么一下子涨了2万元定金,史某风的回答是,他上面的领导说了,要购买经适房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还需要给上面的领导“上贡”,所以又增加了费用。118平方米的房子,手续费由11万元涨到了13万。

5月28日,程女士无奈地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之所以能在不断的涨价当中去购买这个房子,也是身负十几万的外债,现住的房子面临拆迁,公公婆婆年纪大了,想着给老人过一个安稳的晚年,只要三个月房子能到手,以当时阳光尚苑的房子,手续费加定金价格下来,平均一平方就是4100到4300元左右,在咸阳市当时来说已经是最便宜的房子。在史某风的再三保证下,程女士及他们老家(彬州)的老乡十多户,都在他的名下购买了阳光尚苑的经适房。

转了17万元后“领导”电话中答应3个月搞定

2019年四月底,程女士在咸阳市文林路铁原宾馆旁边 建设银行,第一次转账4万元定金,转到了史某风的个人名下。过了几天之后,即2019年的5月4日,13万元转给了史某风个人账户。当时在银行里史某风给写了一个收条,保证3个月房子到手,如果房子没有到手,则一个月内全款退回。

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办经适房”,半年诈骗数十人六百余万元

记者看到程女士提供的收据显示:今收到程某购房定金40000元,并收手续费130000元,合计170000元。房型为118平方米三室房(全款付),办理时间截至2019年8月5日办理完毕,如果办理不成功,则一个月内全额退款。收款人史某风,时间2019年5月5日。

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史某风就接到了所谓上级“领导”的电话。当时史某风口头告诉程女士,领导很高兴,还专门打电话了,马上给你们办理,要不了3个月房子就下来了。

被骗17万元公公不幸离世

程女士一家就耐心的等待,期间程女士几次跟史某风联系,他时而接,时而不接。过了3个月期限,史某风称钥匙拿不了,得等一个星期,领导去北京出差了,钥匙在领导办公室里。就这样,程女士又等了一个星期,再次打电话给史某风。他称,由于事情特殊,领导特别忙,还需要一个星期回来。就这样以“领导”忙为由,一直拖到9月中旬。程女士忍无可忍,给史某风说,不要房了,给退钱。史某风称,即使退钱也得等领导回来,因为他把钱都给领导了。

程女士称,这个时候,史某风就躲着不见或不接电话,实在没有办法,程女士跟几位老乡来到沣渭怡心岛小区陕西楠浩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十几个人在这个办公室里,都是上当受骗的。当时史某风还给他所谓的上级领导打了电话,说保证一个星期这房子就下来了,安抚大家陆续离开。事情一拖再拖就拖到了12月份。

程女士称,2021年冬天,在咸阳市北上召一个酒店,有人把史某风找到,派出所民警得知金额超过了200万,在协调期间,当晚凌晨三点左右,一个叫董某的女子出现了,带了11万元,给当时在场的人一人退了1万。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还有一位董某的存在。 后来又有位幕后赵某,这人还是个连续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的诈骗犯,如今他又被判刑。

程女士说到伤心处,泣不成声,她介绍,本来购买这个房子,给公公婆婆养老,房子没有到手,最后公公知道被骗了17万元伤心过度,不幸离世了。目前要回了1万,还有剩下的16万。后来陆陆续续得知有100多人,都上当受骗

程女士称,她只认史某风,自始至终她只跟史某风联系、转账,她根本不认识其他人,现在史某风把责任都推到赵某身上,赵某又被判刑,她的16万元又该如何讨回?

幕后黑手因诈骗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

随着公安机关调查,幕后黑手赵某浮出水面。这位“能人”,是一位因诈骗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不法之徒。

据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陕0402刑初653号显示:赵某,男,1982年4月出生,陕西楠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8年7月14日因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0年5月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6年12月22日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7年1月5日刑满释放。2019年12月16日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因该案于2017年4月7日被抓获,次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经传唤未到案,2019年9月24日被抓获归案,刑期从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在服刑期间因本案于2021年4月8日被从杨凌监狱解回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

令人无法相信的是,从判决书中看出,赵某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做下此案。

最后法院判决:赵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与前判决判处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35年9月21日止。 追缴赵某违法所得共计6018774.64元发还给被害人。时间是2022年9月,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数十名受害者,没有得到自己交的钱款。

5月30日,受害者罗先生称,当拿到判决书时,很多受害者欲哭无泪,因为他们多是通过身边朋友或亲戚,知根知底的人认识董某、史某、张某等人,也是这些人当面承诺写保证书,当面转私人账,个人写的借款。如果知道他们这些人身边还有一位常年诈骗惯犯,还被公安机关连续打击多次的服刑人员赵某,他们肯定不会相信的。

受害者们表示,如今赵某服刑,具体实施者董某、史某、张某等人已无法取得联系,他们被骗的钱能否返还还没有着落。

律师:可通过直接向董某、史某凤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相应费用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若楠介绍,可能通过刑事追缴、退赔程序追回相应财产,如法院刑事裁判文书中写明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则可通过刑事追缴、退赔程序来追回其所支付钱款。

虽有一定可能性通过追缴、退赔程序追回相应财产,但本案中相关人员并未与刑事被告赵某发生直接经济往来,而是通过转账至董某、史某凤等人的私人账户,再由其交给赵某。因此,应当根据相关刑事判决明确转账至董某、史某凤等人的钱款是否属于“赃款”范围,即法院在判决中是否认定了该笔钱款属于赵某的违法所得。

律师建议:(一)可以通过直接向董某、史某凤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相应费用。(二)建议通过刑事追缴、退赔程序追回相应财产。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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