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法援丨老俩口中一人去世,健在者再立遗嘱有效吗?

杨女士问:

老俩口的房屋,想立遗嘱给其中一名子女继承。如果老俩口其中一人去世,健在方立遗嘱还有效吗?立遗嘱时要录像吗?要证人签名吗?

赵明堂律师解答:

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继承进行,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按法定继承进行。

立遗嘱时被继承人夫妻一方已经过世,而又未立遗嘱,属于其的遗产在其去世时,就已按法定继承,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了。未去世一方,只能对自己合法拥有的部分,有权立遗嘱进行处分。录像不是立遗嘱必须的条件,但可以做为立遗嘱订立过程的证据。

3月30日值班律师:

上午 赵明堂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各种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上诉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18275765980

下午 龙世斌 广西建开律师事务所龙世斌律师

擅长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 联系电话:1587714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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