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山西一个二级工伤大部分护理依赖者沟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这位工伤者年龄58周岁,山西省临汾市某区县人,汉族。1991年的老工伤,国企单位。
伤者谢先生加我微信有几个月了,因为怀疑单位可能会损害自己的工伤待遇,所以几个月以来一直与我微信联系沟通。
谢先生的工伤案距今30余年,工伤待遇一直由厂子里面支付,按月伤残津贴和按月护理费,另外,看病单独予以报销。
7、8年前,谢先生因无可奈何与厂子打起了一场官司,索要按月护理费的提高,因为自己无法自理故而聘请了一个护工,每月护工费支出7000元以上,护工费加上护工的吃喝费用在内。
厂子里只给每月一两千元护理费,远远不够护工的实际支出费用。
经过了三年的漫长民事诉讼官司,终于拿到了二审判决,判决厂子每月支付护理费7000元。
从2018年开始至今,厂子每月给开伤残津贴(即工资待遇)6000余元,按月护理费7000元,未曾间断。厂子每月给付7000元护理费是按照法院二审生效判决履行的法定义务。
现在,厂子拟把谢先生的工伤待遇,改为由当地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需要谢先生向厂子里面提供各种手续、银行卡之类的证件和资料,谢先生感到疑惑不解,于是咨询我。
因为几十年来,谢先生的工伤待遇一直是由国企工厂支付的,现在若改为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或许会影响谢先生的整体工伤待遇。还有可能把法院生效判决每月7200元护理费给取消了!后果是很严重的!
2023年5月27日与谢先生通话8分钟。5月28日与谢先生通电话55分钟。
经过沟通与协商考虑,与谢先生一致的意见还是按照原渠道解决谢先生的工伤待遇,不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渠道。暂不向厂子提供各种手续和银行卡等证件资料,也不签名。
因为一旦走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渠道,谢先生总的工伤待遇或许会降低,而且原生效判决每月7000元护理费也可能同时被厂子取消了。谢先生再有两年就退休了,按照原渠道保证工伤待遇稳妥!
谢先生说,自从自己受工伤以来几十年,也接触过不少律师,但专业做工伤的律师并不多见。谢先生曾是一位女律师同行推荐找我咨询的。
备注一:因涉及隐私故化姓。内容稍作改动,大意没变。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858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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