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湖北高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现就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以及邮寄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

http://ssfw.count.gov.cn/ssfww,也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进入“诉讼服务网”版块。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邮政编码:100745

第一巡回法庭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邮政编码:518000

第二巡回法庭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邮政编码:110179

第三巡回法庭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邮政编码:210031

第四巡回法庭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佛路和博学路交叉口博学路33号,邮政编码:430070

第五巡回法庭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巾帼大厦东面(石子山体育公园),邮政编码:400021

第六巡回法庭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9号神光大厦B座,邮政编码:710700

知识产权法庭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邮政编码:100160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法院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暂不在诉讼服务中心受理立案申请。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htpp://www.hbfy.org/电子法院栏)、湖北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二、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法院信访大厅关闭,暂不在信访大厅受理申诉信访申请。建议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通过“给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等系统进行“网访”或将信访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三、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

四、由此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审理期限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和审限管理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既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又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风险防控阻击战。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湖北高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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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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