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年第4期)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于春光与被执行人周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望知悉下列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同时本院敦促下列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磊,男,身份证号码:342623198709276519,住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洪巷乡湖陇街道字202号。
执行依据:本院(2018)鲁0523民初29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周磊应付案款174000元。
执行案号:(2019)鲁0523执1074号。
悬赏执行期限:2023年6月15日至被执行人完全履行本院(2019)鲁0523执1074号确定的被执行人周磊应付案款174000元及利息止。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46-6928721
0546-6883468
广饶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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