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0 07:00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温萱 叶若男
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强不强、说理水平高不高,案件的承办律师有发言权;律师在法庭上的法言法语是不是规范、代理过程中尽不尽职,也需要法官的评价。在温州,这项全省首创的法官与律师网上“背靠背”互评打分机制已经推行了1年多。成效究竟如何?
19日,温州市中级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新闻发布会,交出了这份“成绩单”。
温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有为介绍,在评价内容上,律师可以对法官的仪表仪容、言语规范、庭审驾驭能力、程序适用规范程度、法律运用、判决说理水平、保障律师执业、化解纠纷能力、司法便利为民、廉洁纪律作风等10项内容进行评价;法官可以对律师的出庭仪容、出庭纪律遵守、言行态度、法言法语规范、讼词水平、诉讼技能运用、代理程序规范程度、协同配合、尽职尽责程度、职业品行等10项内容进行点评,满分都是100分,采用赋分定档的互评体系。
“赋分定档的评议体系,使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有了具体的参照标准,有效促进了法官与律师职业形象和履职能力水平的提升。”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建业说。
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温州全市法官已开展个案评价44759件,涉及律师1852名,其中评价优秀的43931件,占比98.15%,评价良好的546件,占比1.22%,评价合格的241件,占比0.54%,评价不合格的41件,占比0.09%;律师对法官评价40722件,涉及法官900名,其中,评价优秀的40508件,占比99.47%,评价良好的162件,占比0.40%,评价合格的39件,占比0.10%,评价不合格的13件,占比0.03%。
针对评议结果,温州中院和温州市司法局进行了多方面探索:全市法院将个案评议结果纳入法官年度考核,作为评选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等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法院为评选出的优秀律师提供相对独立的阅卷、候庭场所、预留停车位等优待服务;评议结果也与律师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等相结合,多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律师或不合格率较高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时会被评为基本称职乃至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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