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得赔偿金和2倍工资!

当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或者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时,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当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该如何维权可以拿到2倍工资?我们来看下面这个案子。

案例。小李2014年来到被告公司工作,担任公司的部门经理,双方约定实习期为三个月,工作期间小王被安排多次出差并在节假日期间加班,小李按公司要求完成了相应的任务,2015年公司约谈小李,要求其主动辞职,截止小李离职前,小李与被告公司也为签订劳动合同。

小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们及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仲裁委员会未与受理,随即小李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小李任公司经理,用工期间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关于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被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故应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的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原告支付赔偿金。

最终通过法院的判决,小李不仅拿到了2倍工资,还拿到了经济赔偿金。

来源:法律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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