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融媒丨双方互告“连环案”,被肃宁法院如此化解……

近日,肃宁法院河北法庭与师素法庭联手办公,合力调解,在肃宁法院“一乡一庭”司法援助律师李姝蓉的助力下,成功化解了一起原告、被告相互起诉的“连环案”。

基本案情

师素镇某村村民赵某(男方)与河北镇某村村民单某(女方)原是夫妻关系,二人于2018年10月15日在肃宁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赵小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向女方给付抚养费三百元,至女儿十八岁为止。后来男方未按约定给付抚养费,女方将男方起诉到法院,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同时男方也将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肃宁法院立案庭将两案分别转入河北法庭和师素法庭。河北法庭立即进入调解环节,单某到庭进行调解,但赵某一直拒绝接听电话,并拒绝与河北法庭工作人员见面,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在此情况下,河北法庭陪审员马太然与师素法庭陪审员李长京一同联系当事人赵某,两法庭陪审员多次协商,决定联合调解,共同化解这一涉及两个法庭的矛盾纠纷。师素法庭陪审员多次前往赵某某家中,对其讲法明理,最终当事人同意来河北法庭解决此案。

调解过程

2020年7月7日,师素镇综治办主任黄加海、师素法庭陪审员李长京专程来到河北法庭,并邀请“一乡一庭”司法援助律师李姝蓉到调解现场。女方表示:男方不付抚养费就别想看孩子。男方则表示:不改变抚养权,分文不拿。随即,两法庭陪审员在李姝蓉的指导下立即制定计划,调整方案,采取了“三步走”的调解方式。

第一步:实施“控绪”调解,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

第二步:单独调解,师素法庭主要做赵某的思想工作,河北法庭主要做单某的思想工作,消除双方误解。

第三步:集中调解。在李姝蓉的指导与参与下,将双方当事人带到调解大厅,依法依规依情,进行面对面调解,并当面征求年满12岁的女儿的意见,孩子有改变抚养权跟爷爷奶奶生活的意愿。

按照“三步走”调解步骤,结合孩子的意愿,最终成功变更孩子抚养权,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调解结果

在两个法庭和律师李姝蓉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下了手印。

协议内容:

1、自签订协议后,女儿变更为由赵某直接抚养,抚养费自理。

2、赵某给付单某一次性经济补助款一万元,三日内付清(注:现已付清)。

3、在暑假期间、寒假期间、国庆节期间,单某可以将赵小某接走五天与其共同生活,之后单某将赵小某送回到赵某家中。

最终,经多方努力后,该案件成功化解。

供稿:县法院 赵秋瑞 冯慧媛

编辑:王滕阳

校对:方珍珍

初审:王涛 鹏飞

终审:高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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