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被套路过吗?来看金山最新出炉的十大侵权案例!

租车返利、盲盒抽奖、

手机软件……

过去一年,

您在哪些领域遭遇过消费问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

记者从金山区消保委、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梳理了2022年

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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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您被套路过吗?来看金山最新出炉的十大侵权案例!

“租车还可以返利”很诱人,警惕落入非法集资陷阱。2018年,汤先生发现某共享单车APP页面宣称充值200元可每天返现0.1元,于是先后共充值了8000元。然而,从2022年4月开始,返现停止,客服联系不上,申请退款无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消保委多次沟通,企业负责人始终不回应,因该企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遂引导消费者向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区消保委)

您被套路过吗?来看金山最新出炉的十大侵权案例!

案例2

售后责任法律有明确规定,经营者岂能任性“裁量”。2020年3月,邹先生以320元在某公司网店购买一台电烤箱,使用4个月后出现故障,寄厂家检修,等来的却是无法维修的回复,并被要求支付150元置换新机。在消保委调查中企业表示,该电烤箱正常使用可用3年,消费者使用不当导致故障发生。但企业始终没有拿出相关证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区消保委调解,企业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一台同款电烤箱。(区消保委)

案例3

新车变“展车”有内情,消费者投诉获补偿。2022年12月,李先生以165000元在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一辆家用汽车,提车时发现4S店交付的是展车,由于在购车时告知过销售人员不要展车,故认为4S店涉嫌欺诈。消保委介入后了解到,由于李先生没有在约定时间提车,同款车辆售完后,他预定的车辆临时展出了几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区消保委调解,4S店负责人向消费者做了道歉,并补偿李先生8000元维修保养抵用券。(区消保委)

案例4

“赤豆桂圆粥”无桂圆,经营者解释很牵强。2022年5月,吕先生在外卖平台以5元点了一杯“赤豆桂圆粥”,没想到的是,桂圆粥都快吃完,也没吃到桂圆肉,与商家交涉无果。消保委介入后,商家表示该系列粥是委托第三方代加工,粥是大杂烩,装杯时可能会出现食材含量不均匀,个别杯子里漏掉某种食材的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经区消保委调解,商家联系消费者致歉,并退回购粥钱款。(区消保委)

案例5

您被套路过吗?来看金山最新出炉的十大侵权案例!

“黑搬场”坐地起价,“傍名牌“侵害权益。2022年8月,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林女士投诉称,其通过“ A搬家”小程序官网电话预定搬家服务,然而实际收费标准与电话沟通标准并不一致,最终收费远高于市场价。区市场监管局接件后,立即开展核查。经查,当事人实际并非“ A搬家”公司,而是私自使用了知名“A搬家”公司图标及名称等误导消费者。因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构成商业混淆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进行罚款。(区市场监管局)

案例6

您被套路过吗?来看金山最新出炉的十大侵权案例!

“潮货盲盒”虚标价,消费权益受侵害。2022年9月,消费者徐女士反映,B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标注盲盒抽奖奖品价格,诱导其儿子消费近5000元,而奖品实际价值仅500元。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奖品金额与淘宝、京东等交易平台价格相差甚远,存在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实。因当事人以欺骗性价格表示进行抽奖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区市场监管局)

案例7

短信群发勤推广,恶意链接诱消费。2022年6月,陈先生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C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恶意群发短信,诱导用户点击至对应网站消费。经查,当事人使用第三方软件短信随机群发推广服务。消费者通过点击收到的短信链接进入网站兑换中心,且该网站用户评价、好评率、成交订单等信息均系虚假、不实内容。因当事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者销售商品时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其立即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区市场监管局)

案例8

您被套路过吗?来看金山最新出炉的十大侵权案例!

微信分身是原版?官方实际不认同。2022年8月,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林先生反映,称其从D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的“苹果手机官方正版微信分身软件”实际未经腾讯授权,导致微信账号被封。执法人员接件后,立即开展核查。经查,腾讯公司并无针对苹果手机系统的微信分身软件,该公司销售的软件为第三方公司开发,与其宣传不相符,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两万元。(区市场监管局)

案例9

您被套路过吗?来看金山最新出炉的十大侵权案例!

大米缺斤短两,侵害权益不可行。2022年3月,家住枫泾的消费者秦先生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E食品店向其销售缺斤短两的预包装大米。接件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经称重,当事人店内每袋重量均未满足标称重量。经询问,该当事人利用改锥从每袋大米中抽取3kg后再销售。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缺斤少两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人民币一千一百零四元,并罚款人民币五千五百二十元。(区市场监管局)

案例10

您被套路过吗?来看金山最新出炉的十大侵权案例!

口碑好评被裹挟,市场监管速核查。2022年3月15日,“3·15晚会” -“被裹挟的口碑”篇曝光,F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因当事人通过发布虚假问答和文案的方式帮助客户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区市场监管局)

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需注意辨别服务条款、服务内容、产品价格、产品数量、经营主体等关键信息,保存相关消费凭证,如遇消费纠纷,及时依法维权。

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务必诚信经营、如实宣传、积极践诺、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积极处理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部分资料: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记者 | 勾瑞

编辑 | 张悦(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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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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