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做律师的方法

我做了二十多年律师,在我刚开始做律师的十来年中,一直处于一种迷茫状态;后来就变得比较自信。我可以将我的律师生涯划分为前十四年与后十四年。我把这种综合的感受说出来,可能对于其他律师会有所启发。

我是1993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 ,1994年拿到律师资格证的。 我是在1995年开始下来做律师的。

一、靠智慧打造律师所平台。

我下来做律师的时候,那是国办所一统天下。国办所是有编制的 ,想进入编制内,那是不可能的事!那个时候国办所已经是实现效益工资的 ,律师的提成比例是百分之五十五。为了鼓励律师办理普通民事案件,就将普通民事案件的比例按照百分之八十提成。

当初一家公办所刚成立,政府有权利就来个空手套白狼,就两个律师,一个正主任、 一个副主任。再加上我一个聘用律师。律师所自负盈亏,每年给司法局交利润。司法局能够给律师所的就是一个执业许可证。

律师所刚成立,也没有什么客户。我就与副主任在办公室等客上门。正主任就让我去他的办公室说“别养的!你整天跟办公室干么!副主任没有案件,你在那里,你都把案件接走了,她还有个屁案件!咋俩都是老爷们,不去抢她的案件。明天我领你出去打保皇。”,我说“好。”。

我们那时均是骑着摩托车,在回来的路上,我说“再也不跟你出来打保皇了!咋俩每人都输了二百五。咋俩真是个二百五!顶工人一个月工资的。”,主任说“咱俩真臭!咱们平常也不打保皇,技术也不行。人家这些厂长、经理的整天打,都成精了。以后再不出来打了。咱就在单位打。”。

后来律师所进来的编制内的人不断增多 ,还有像我这样编制外的人。我戏称编制内的人是“皇军”,编制外的人就属于“伪军”。

在律师所内部有些事,主任就找我谈,他说“别养的,别养的 。你看律师所的人越来越多 ,哪有那么多案件。都吃不上饭了。你有么好办法?”,我说“这太简单了。我有办法。”,我就说到了一番。他说“这能行吗?我那里没有人。”,我说“那些工作我做。你只管找辆轿车,中午管个饭就行了。”,主任说“别样的,别样的。找车管饭没有问题。”

第二天我们与电视台的记者一起去法律顾问单位采访,一片歌功颂德的好声音!这也不是造假的。再回到律师所对于各位律师分别采访,展示了律师所的光辉形象!当晚就在电视台上播出了 ,以后就顾客络绎不绝。

以上说的意思就是律师所拓展业务的技巧。律师所就是律师的平台,平台做好了,广大律师均受益。

三、自己狂妄自大,招来祸患。

正是因为主任在律师所捧我,自己的业务也好,收入也高,所以自己就开始飘飘然了。就开始慢慢狂妄起来,就想成为“名律师”,这是我以前看过的一部外国电影引起的思想,这也是我学习法律的诱因。

结果有件事我办砸了。变成了“遗臭万年”,确实也“出名”了,我也妻离子散了。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现在想来大人们确实是大人有大量,也没有与我过分计较;我也是狂徒一只,但是我也没有过错 ,并且现在也被当年的那些老律师所肯定,给予了翻案了。那么既然都没有错,这是不是你的观点是不成立的?那我就心情非常平静的告诉你们其中的原因:

法律条文与法律实践是具有巨大区别的。不能够将法律条文的规定与现实当中的法律实践划等号。如果将它们划等号就是所谓的“学生气”。

你别看法律条文是这样规定的,可是有关司法解释,往往就会改变它的本意或者有差异。这其中的原因有些是处于法院部门的利益及理解会做出不同的解读。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均是体现出这种精神。县官不如现管,他们的嘴大。另一方面社会现实不断变化,需要做出含义得予以调整。另一方面我们的法律实施与政策具有非常大的关系!再一个就是有关法律与法律之间的协调关系,有些法律之间会存在冲突的问题,如何进行取舍?再一个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那些封建社会的残余是根本不可能全部清除的。

上边的这些观点,也是广大律师需要客观面对的现实。 需要一个适应、相互改造的过程。只能以柔克刚、循序渐进,不可硬来。

四、拓展法律顾问单位业务的事项。

我刚开始做律师拓展业务是利用在法庭工作过的余热,在一年之内法律顾问单位拓展的非常好!大概总共有四十家左右 ,小日子过的非常滋润。在第一年的工作当中我存在严重的失误!对这些单位存在着厚此薄彼的情况 ,对于对我关系好的单位,我就基本全力以赴,把他们积压的案件全部办理完毕,第二年他们就不用我继续干了,这就是他们的实用主义的体现。对那些对我关系一般的单位,他们让我办理案件,我才给他们办理一下,平日夜基本不过去,他们对于我的服务也不大满意,第二年也就不继续聘请我了。我经过一年的工作,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能够减少百分之三十左右。我总结出来其中的教训,对于各单位需要采用平衡的艺术,既不要去的太多,不要办理的案件太多与太少。他们的要求那是他们的事,自己要长个心眼,俗世均熙熙攘攘为名利。狡兔死,良狗烹。

我通过分析发现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是最吃亏的。不如单个代理案件上算。所以以后就把业务重点放在单独办理案件上面来了,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了。

我现在做法律顾问单位的思考是收取非常低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如果再有案件,家里要根据案件是否可以接受再来决定。

我或者是根本不收取法律顾问费用,有事就单独办理。这种方式很多单位都愿意接受。

五、办理案件的盈亏平计算方法。

律师办理案件是需要算经济账的。怎样办理才能够经济效益最大化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话题。

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实行经济效益最大化。

每个律师的工作时间是有限的。这个有限的工作时间就按照人民法院的工作时间来算,或者说工人的标准工作时间来计算,大约是二百天。你每年的费用基本是固定的,你每月的现实工资也是相对固定的。

就以我来说每年的费用在二十万至贰拾伍万元,我每月的工资最低按照五千元 ,那么我一年的各项收入最少需要二十六万元,我每月的收入应当平均在两万元以上。大概我平均每天的收入要达到一千元以上。这就是我的办理案件的成本。低于这个数字就要亏本,高于这个数字,我就要盈利。达到这个数字就算平衡。

你们每人也有这样的一本账。客户报价,你经过一计算,就知道自己是盈亏平的。盈利的可以做,亏本的一定不做,平的案件在缺少案件的时候是可以做的。

我日常接受案件的时候是一定需要计算这笔账的。有些大案件我不去做,有些小案件我反而更喜欢去做的。

六、选择客户以及交往人员的问题。

我觉得选择客户,最优质的客户是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户;其次就是差劲不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户;最垃圾的客户就是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户。的第一种客户是可遇不可求的客户;第二种客户是绝对多数的客户;第三种客户只占有很少一部分,但是它的危害是巨大的,一定要远离这种客户!即使饿死也不给这样的客户代理案件!不管他们又如何大的权势、如何大的代理费你也绝对不要接手这样客户的案件;如果错误的接受了案件,当你发现后最后及时退出。

律师平日交友要交品行良好的人员。人品垃圾的人要远离!假如是人品垃圾的人是你的客户,你一定要提高警惕、格外小心谨慎给他办完案件,再以后就不要主动与他联系。他如果有事,你可以彬彬有礼予以解答。即使他的态度不礼貌,你一定也不要得罪他。因为这种小人你得罪不起。你可以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七、律师拓展业务的墨渍战术。

当你在一张白宣纸上滴一滴墨就会扩展开来。我从中得到了启示。我给一个客户办理案件,好好给他办好,他就会把你像这滴滴下来的墨,慢慢扩张开来。通过他的嘴给你做广告,那就是最好的广告!

这就要需要你非常敬业的。那些不敬业的律师就像黑傻子掰苞米,掰一个扔一个的。

八、律师要个好口碑,好口碑比官方的荣誉更管用。

很多律师把注意点放在取得官方赏识的(或者说授予)的荣誉。而忽视了社会口碑的建立。这二者没有必然联系。可能存在交叉的地方,也可能是南辕北辙。律师的社会口碑是律师生命的根基所在,是律师获得源源不断的基础。我从来也没有得到官方的奖励,也没有受到官方的处罚。我自我感觉到在社会中的口碑不错。普通老百姓就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对于他们对于我的信任表示非常感谢!我努力要求自己做的尽善尽美。可能有的客户还是不满意 ,那也没有办法了,我已经尽心了。如果哪位客户提出非分要求,我也会毫不客气!绝对不惯着他那个毛病!我绝对不会因为他有毛病而丧失原则。如果我有过错你可以起诉;如果我有违规的地方你可以投诉。你如果诬告,那你就应当承担陪唱我的名誉损失五万五千元!这是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

以上均是我对于做律师的真实感受。我愿意把它全部讲出来。我现在的身体很健康。已经六十岁了,何时死亡我也不知道。我把这些讲出来,权当是提前捐献出来遗体了。留它有何用?!只要对律师行业有利,说出来又如何?我非常热爱律师事业!希望律师同行们能够继续进行爱心传递,星火相传。阿们。

谈做律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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