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探索“立案调解5+3”模式 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昨天,记者从永康市人力社保局劳动仲裁院了解到,该院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秉承“调解优先”原则,创新推出“立案调解5+3”模式,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

“立案调解5+3”模式是由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牵头,联合工会、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劳动监察大队等5个部门共同参与,联合调处中心工作,通过源头化解、高效处理、解决纠纷等3种调解模式,加强基层联动,打造多方矛盾化解新格局。

“立案调解5+3”模式让群众少跑腿,让调解上高速,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19年,永康共有758家规上企业,分布在11个乡镇、3个街道、2个区。提升劳动人事争议的源头治理,推动劳动纠纷就近就地及时化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这一基层一线力量,加快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成了破题关键。

于是,永康加强预防预警,组织企业开展规范用工培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让普法宣传进车间,让维权服务在一线。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在古山镇、龙山镇、芝英镇建立独立仲裁庭,独立处理仲裁案件。由仲裁院派专职仲裁员联系服务乡镇,一线指导调解工作。同时,加强机构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都建立劳动保障所,并建成10家调解中心,作为化解纠纷的主力军,规上企业的调解组织建成率也达98%,形成基层调解全覆盖。

以高效处理为前提,协作推进联合调解有序化。2019年8月6日,永康劳动仲裁院聘任10位医保局、社保局、组织部等部门优秀人才及三大律所优秀律师担任兼职仲裁员;2019年9月25日,永康劳动监察加入联合调处中心队伍联动处理工资案件,共同推进“永康无欠薪”;2019年10月18日,永康劳动仲裁院聘任劳动监察大队、总工会、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仲裁员、专业律师等16位具有法律基础、调解经验的同志担任调解员,逐步形成由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由法律援助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由调解员先行化解矛盾纠纷、由劳动监察处理用工违法行为、由仲裁员快速审结的联合调解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援助、立案、调解、仲裁“一条龙”服务,真正实现“分类处理、联动处置、一站式化解”。

截至今年10月底,永康市联合调处中心共受理案件1769件,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案件557件,调解成功达2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6.6%,仲裁结案率达96%,为群众挽回损失共计5386.95万元。

(据《金华日报》,原标题《永康探索“立案调解5+3”模式》,原作者:胡清波 王学智。编辑: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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