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这8篇业务操作指引请收好

业务操作指引是上海律协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学术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律协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下设的业务研究委员会从各自业务领域出发,召开编撰专题会议,经多轮商讨,数次易稿,形成系列研究成果,并提交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征求意见,讨论并表决通过(试行)。以期为律师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法律支撑及实践参考,助力提升上海律师职业化、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服务水平,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打造“上海律师”服务品牌。

自2020年上海律协52个业务研究委员会换届以来,截至9月1日,已公开发布8篇业务操作指引,并在东方律师网业务研究栏目发布。

业务操作指引旨在供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业务操作指引如下: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1.(试行)律师为新冠肺炎疫情等防控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律服务操作指引(2020)

(上海律协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 起草)

2.(试行)律师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办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操作指引(2020)

(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 起草)

3.(试行)律师办理上海地区破产案件在疫情防控形势下进行书面债权申报的工作操作指引(2020)

(上海律协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 起草)

4.(试行)律师办理上海地区破产案件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召开远程无纸化债权人会议的工作操作指引(2020)

(上海律协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 起草)

5.(试行)律师代理集体协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20)

(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 起草)

6.(试行)律师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办理国际贸易合同(出口)业务操作指引(2020)

(上海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 起草)

7.(试行)律师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办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2020)

(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起草)

8.(试行)律师办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20)

(上海律协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 起草)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3-08-08 09:49
下一篇 2023-08-08 10:0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