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前新华网就关注的法官受贿下的行贿律师问题,至今解决了吗

十八年前新华网就关注的法官受贿下的行贿律师问题,至今解决了吗

2004年春天,一场被媒体称为“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5年以来最彻底的律师整风”活动正式启动。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强力推动下,这场活动给全国10.2万执业律师甚至整个司法界带来震动。

  有人以“风暴”形容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整顿确立三大目标:一是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二是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三是解决律师事务所管理“散乱差”的问题。

每一个期盼公平、公正,对司法腐败切齿痛恨的人,每一个对中国律师队伍寄予厚望的人,都在拭目以待。

法官受贿案揭开律师行贿黑幕,司法部为律师队伍“把脉”

2003年司法部对6城市专项调查发现,司法机关在查处武汉、宜昌、苏州、广州、东莞、珠海6个城市的法官受贿犯罪中,共牵出行贿律师多达88名,“律师向法官送钱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不良律师行贿丑闻令人触目惊心。有人用“利益共同体”形容少数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游戏规则”,“法官通过律师为自己的权力找到了寻租的途径。而律师为了打赢官司提高声誉最终获得更多的案源。”

  司法部进一步调查认为,在从事诉讼业务过程中,律师与司法人员“拉关系”具有普遍性;请吃饭、送钱、送物,办“关系案”、“金钱案”现象呈上升趋势;律师与司法人员形成利益共同体,损害国家和当事人利益的违法犯罪逐渐增多。

  随即,在2004年3月召开的全国律师队伍建设会上,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对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严厉批评:“有的律师职业道德缺失,服务为民、维护正义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诚信服务的意识逐渐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的倾向日趋严重;有的律师责任感不强,不能恪尽职守,工作敷衍了事,拿钱不办事,甚至有个别律师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社会公信力,影响着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范围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就此拉开帷幕。

  教育整顿是律师队伍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活动,必须让10万律师真正动起来。

  整顿伊始,有一种声音: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中,律师是弱者,是被动者。律师“揽案子要给提供案源者回扣,打官司要跟法官搞关系,否则就没法生存……”总之,不能全怪律师。

  整顿初始,还有一种顾虑:律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得来不易,不能让几颗老鼠屎坏了整锅汤。社会上本来就存在不少对律师的偏见,教育整顿会不会在社会上扩大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事实上,中央领导同志在2004年1月就相继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防止司法腐败作出重要指示。(略)

  关心律师队伍建设的有识之士这样评价:中央领导同志如此集中地对律师工作做批示,尚属首次。这是律师业的重大利好,教育整顿活动不仅不会影响律师队伍的形象,反而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抓住这次机遇,律师事业将会有一个飞跃。

  教育整顿从统一思想开始。2004年4月至5月间,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学习动员阶段全面展开。

  北京在执业律师中开展“树立正确执业观大讨论”活动;内蒙古、福建、江苏等省(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知识考试;浙江律师通过座谈达成共识:要想改善律师目前的执业环境,还是要先从自查自律做起,而不是把眼睛盯着别人,尽挑别人的毛病。

  2004年6月初,司法部分别由正副部长挂帅,组成多路督察组,对学习动员阶段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务求实效。

  要让堂堂正正作律师的人大路朝天,越走越宽

  与此同时,自上而下颁布的一系列规定,正在努力把法官与律师拉回正常距离。

  200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在这个17条的规定里,有24处出现“不得”这一禁止性词句,明确向法官与律师之间种种或明或暗的不正当交往亮起红灯,法官向当事人推荐律师、律师出资为法官装修住宅、购买商品或邀请法官娱乐、旅游、向法官出借交通工具等均在其列。

  3月19日,司法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各自的职责,要求投诉案件件件有着落,结果告知投诉人,同时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行为投诉制度。

  4月13日,司法部发布《2004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提出将严格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强化律师执业监督。

  5月1日,司法部发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明文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向法官行贿,一经发现终身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前不久,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发布了13家律师事务所和15名律师因违纪受到谴责、停止执业等处罚的警示信息,这已经是北京第二次发布此类信息。目前,各省市律师教育整顿活动正处在自查自纠阶段,我们相信,随着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律师队伍定会呈现出新的风貌。记者王宇(来源:法制日报)

十八年前新华网就关注的法官受贿下的行贿律师问题,至今解决了吗

烟语君语:每个法官贪腐的背后,都有数个乃至几十个行贿律师的存在。行贿律师的存在,犹如昨天《行贿律师的盛行,可导致行业性的逆淘汰,伤害法律的公信力》文章所言的,不仅是国家法律、行业规范明令禁止,更是影响律师行业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毒药,也是社会大众对于国家法律、司法领域予以信任的重要影响因素。

2004年国家就开始重视的法官受贿背后的律师行贿问题,十几年过去了,问题得到缓解和解决了吗?可以说,按照诉讼法的规定,每一起具有司法行贿情节而形成的司法裁判结果,都属于枉法裁判的案件,都应该予以再审。国家提出的受贿行贿一起抓,期待在司法领域真正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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