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问法|不交物业费,就限购水电?律师:行不通

7月6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联合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打造的大型免费法律咨询栏目《壹点问法》第2期如约上线。本期上线值班律师是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永飞。

李永飞律师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办理过大量法律援助案件,被评为“齐鲁最美律师”、“山东省司法为民好榜样”、“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东省自强模范”等荣誉称号。

壹点问法|不交物业费,就限购水电?律师:行不通

物业管理问题、金融消费问题、土地使用权问题等成为本期热点咨询问题。

壹粉“永远开心”询问关于物业出售停车位的问题,“高楼层地下车位的问题,我在媒体上也看到过不少的讨论,地下车位怎么界定是否防空,物业已售出的地下车位该怎么处理,电梯上做的广告费是否归业主?”李永飞律师及时给予回复,“人防车位不可买卖,不能办理产权证书,但可以租赁。出售人防车位的合同可能会被法院判决无效。电梯所有权归业主,其广告费收入也属于业主所有。”

壹粉“nanana”的困惑是,“我们因开发商对保修内的房屋不及时维修,导致本人暂停缴纳物业费,物业限制充水电金额对吗?”李永飞律师答复说,物业无权限制业主充水电费金额,该问题可优先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住建局的物业管理科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还有用户咨询土地使用权问题,“我2017年购置的住房的,房产证上都有土地使用权是2007年,这样合理吗?”李永飞律师给予专业回答“土地使用权开始日期是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日期,70年满后可以续期,不影响您的权益的。”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难题,欢迎到齐鲁壹点“情报站”参与“壹点问法”相关话题,每周一,值班律师为您在线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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