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付额最高提至20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海军)在征求意见近两个月后,涉及广大车主的车险改革终于落地。昨天,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将于9月19日正式实施。 《指导意见》明确,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同时,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指导意见》还明确,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元-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元-1000万元档次;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目前,商业车险有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等4个主险。而在《指导意见》中,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中。修订后,消费者无需考虑是不是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还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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