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伦原创|颠覆性互联网时代的微商发展历程–做个合法微商

作者 | 吴国桢

有些事物生来就是为了颠覆而存在,在互联网领域颠覆是传统。要说前十年互联网领域的王者那肯定是电商,那么今后五年以流量为依托的电商将会逐渐淘汰,胜利的将是以社交为核心的社区经济——微商。

社区经济是个广泛的概念,从形式上有互联网社交平台衍生的朋友圈经济社区、有住宅小区为中心辐射的小区经济社区、有商业中心一体化形成的商业社区,还有专业市场形成的市场社区等。这些社区有个共同点就是“圈”经济,都有自己的辐射范围。微商是互联网经济社区的一种,比传统经济,这是个更经济,更效率的商业模式。微商以微信朋友圈为经营渠道,其核心是分享经济、信赖经济,是当下最活跃的商业模式。微商在生产、营销、客户、结算、物流、运营等方面,根本上颠覆了传统,改变了传统商业生态圈。

微商从产生到发展历经了四年,今年又迎来了又一次发展高峰,微商从业人数据不完全统计已有6000万人。微商向来被称为屌丝造富机,但这个称号在2016年悄然发生了变化,在发现众多贫穷者通过微商暴富后,很多在传统领域的成功者、富豪开始加入微商,这包括一些上市公司,作为全国商业的活跃地,义乌市开启了全城微商模式,2016年微商在义乌迎来遍地开花的局面,同时微商开始进入群雄逐鹿时代。

四年在人生中是短暂的,也就是上个大学的时间。但四年在互联网领域来说是漫长的,微商从诞生到现在短短四年,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微商1.0到现在的微商6.0,经历了6次演化,而且还发展出了微商的变异体——微商城。微商产品种类从单一到五花八门,质量从低劣到优等;微商模式也在不断变化,在曲折发展中从原始到高级商业模式。纵观微商的四年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自我更正,自我淘汰,浴火重生,合法化的过程。

目前微商已经深入各层次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微商问题已经关系到上千万家庭生活。作为法律人士对待微商的态度不应该是看不上、不建议、不参与,而应是在微商发展上做出作为法律人应有的贡献。当然目前再讨论微商合不合法,微商是不是传销已经没有实际意义,若微商是传销那么腾讯就是传销的载体,腾讯作为一家市值两万亿的上市公司,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历年历次对非法微商做出了打击,通过一些政策及原则也关停了成千上万家微商城。对法律人来说,如何引导微商团队合法化、合规化更有现实意义,一个大型的微商团队那代表了大约五十万从业人员,律师参与微商团队的合法化建设是功德无量的大事,关系到了巨大人群的经济利益及生计。有鉴于此,我从微商的发展历程来总结微商、介绍微商,希望更多的律师参与微商合法化进程。

微商1.0 朋友信任下的第一单生意,微商诞生

一万个人做微商有一万种认识,我认知的微商是种信任经济。没有微信就没有微商,微信是社交平台。在微信上做生意,那得先加好友取得一定的信任度才可以进行。朋友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现代社会,朋友往往是个圈,朋友圈形成后,朋友生态圈自然而然产生朋友圈信赖。微信的分享功能,让朋友间变的更亲密,第一个利用分享赚钱的人一定是个天才,微商因此产生。这时候的微商圈还处在大家各自娱乐,相互信任的时代,吃喝玩乐点赞是这时代最显著的特点,赚钱不是主流。限于时代,当时的微商只是一群票友,并不专业,他们没有团队,没有系统,没有理论,没有培训,一切都是自然而然。

微商2.0传销的乱入,欺骗信任下的黑色时代

2013年初微商迎来的暗黑时代,一些不法传销组织疯狂涌入微商,微商开始让人憎恨。当点开朋友圈都是一大堆广告,还是同一个人的,很多人选择了默默拉黑或不关注。

老微信用户一定还记得朋友圈的面膜,这个时代最典型的产品。传销进入微商最大的变化不是说让微商变成了非法,而是改变了整个微商生态图。原始微商间的信任破坏殆尽,微商不再是信任经济,而是成了传销组织发展代理的工具。很多专家、著名节目主持人开始批评微商,发表关于微商必死的言论,微商的传销问题也上了CCTV。从这时代开始微商有了发展代理的模式,微商的核心变成了招代理上。限于整个模式的非法性,以及运营手法的简单粗暴、产品的低劣,这时代的微商基本死亡。

微商3.0 去传销化的灰色时代,创始人与代理间虚化信任的游戏

痛定思痛之后,微商团体开始进一步演变,微商3.0版本在2014初诞生。3.0对于2.0版本模式上最大变化是对传销分润体系的改造,微商发展代理开始确定横、纵两条线,及三级分销模式。运营上,不再用爆刷屏为主,产品选择上也主要以保健类产品为主。也是这个时代开始,微商被称为是屌丝造富神话,屌丝逆袭神器。

但运营上微商还存在很多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制造虚假繁荣,虚假广告,比如制造忙于出货,忙于数钱的假象,摆数千万现金出来的照片,买豪车、豪宅,国外豪华游,炫富等等方式,告知朋友圈的人,做这个产品很赚钱,引诱小白加入。这时代的人们基本不再信任朋友圈产品了,微商成了创始人与代理间,制作信任的游戏。

横向发展的意思是同级别推荐模式,比如A董事(最高级代理),推荐了B成为董事,那么公司将奖励A,B购货额的若干比例,B再推荐C成为董事,再奖励A若干比例,若C再推荐D,再奖励若干,当然这个奖励是逐步降低的,这就是横向发展同级别推荐的三级分销模式。在3.0时代这个模式并不健全,还存在低级别推荐高级别的情况,也存在多级别同时有推荐权,整个体系很混乱,也极度不安全。

纵向发展的意思是存在上下级关系的代理模式,比如微商体中代理级别的称谓一般为董事、全国总代、大区总代、官方、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等。每一个级别存在拿货价格差,级别越高拿货价格越便宜,拿货量也相应增加,及相应的不同福利,有明确的等级关系。

微商4.0 失衡的横纵发展,高额的门槛,疯狂的囤货

2015年3月份左右,微商进入4.0时代,运营上还是老一套、炫富、虚假繁荣,数据造假。通过3.0发展发现上下级的纵向卖货不好卖,代理A→B→C→D→E→F尽管每个级别有价格差,但实际上货物很难销出去,底层代理无利可图,团队人员流失严重。

4.0时代开始整合横向发展模式,从原先全级别、多级别都有同级别推荐权,到限制同级别推荐权,最终只有最高级别代理才享有同级别推荐权。有个天才的创始人发现限制后的同级别推荐的横向发展模式很好圈钱,于是开启了疯狂的时代。

疯狂的游戏怎么玩?第一步,找个价值极低的产品通过精心包装,让零售价虚高;第二步,提高最高级别代理入门门槛,比如最高级别可能是36万;第三步,确定同级别奖励措施,比如最高级别是36万的情况下,A→B奖励8万元,B→C,奖励A4万,C→D奖励A2万。 这个推荐情况下,A只要拉人一个B,走完整个过程能赚16万。这只是A找了一个B,要是有十个B,一百个B呢,所以这个游戏好玩了。这个模式是微商在正确道路上回老路了,这个模式是不对的,作为律师来说,这个模式已经涉嫌传销了。这个模式的,最终结果创始人在疯狂收钱,出货,代理在囤货……最后囤了很多货,爆仓。走这个模式,纵向出货的渠道没有,当回过头想建设出货渠道的时候,发现又变成了原始的进货卖货模式,压仓的货够卖好几年。2015年底很多微商因为这个模式被定为传销组织或定性为非法集资,这个模式最终在自然淘汰中消灭。

微商5.0股权众筹模式引入,二级分销确立

在关了一批人,抓了一批人以后,微商又有新发展迎来了5.0时代。经历过血的教训后,微商开始重新改造分销体系从原先的A→B→C→D的三级,改减为A→B→C模式,二级分销模式。另外运营上也没有炫富了,虚假广告的情况也少了,开始建立微商文化、微商品牌,这时候很多微商辅助单位出现,来帮助微商企业建立微营销体系,比如分润体系建设,品牌打造,团队建设,公众号建设等,这是微商合法化进程的又一重大突破。

当然因为各种原因,很多微商创立品牌时并不富裕,资金紧张,为了有效解决资金问题,5.0时代引入了股权众筹模式,即所谓联合创始人制度,将大量的将股权、分红权分售出去,已达到集资目的。我只能说这是作死的制度,所谓联合创始人实际上还是代理,为了募集资金、绑定代理通过出售股权的方式我可以理解,但在实施的时候应当知道刑法中几个罪名的“入门价”比如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罪名的关键性数据,可大多数微商为了筹钱,通过股权出售方式一拉就了几百人,我看了都胆颤心惊,真是不知者无畏。

法条链接:《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微商6.0紧密结合线下经营的移动互联网零售商

5.0和6.0是同时出现的,只是同一时期发展的两个方向。6.0与其他版本的微商有根本不同,是目前微商模式中最正确、最健康的模式。6.0版本的微商发生了根本变化——产品质量上,开始显著提高,很多都是国内知名品牌来做微商,微商不再是低劣商品的代名词;宣传上——开始合规化,虚假广告被撇弃;模式上——利用健康的分润体系,横向上确定二级分销模式,纵向上引入大量的实体行业涌入微商,官方叫互联网+,对微商来说叫+实体更为妥当。经过多年的摸索,发现职业微商很难卖货,为了保证货物的销量,必须借助传统门店的销售渠道。而通过整合资源,把传统批发商、门店整合到整个体系中,微商不在是微商,而成了一个平台。6.0版本全国运营中心,区域运营中心纷纷建立,这都是时代赋予的必然产物。

微商城 微商的变异体

微商城自微商产生以来就已经出现,打着互联网+O2O模式的名义在经营。若微商是个体户,那么微商城就是综合市场。但微商城从诞生以来就走歪了,绝大多数的微商城打着购物返利80%,返利120%,甚至有320%的。其理论核心就是,花钱买东西还能赚钱!想想都心动是吧?但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不会无端掉馅饼。这个模式的玩法是有条件的,是通过后进购物者,来满足先进者,简单点说就是要不断的拉人进来才有盈利可能。拉人的手法,还是三级分销模式,在2016年多了分公司模式。微商城这种模式在2016年遭受腾讯无情打击,在腾讯整改微商及微商城行动中被关停了3000多家,这个模式也遭受各部门的打击,今年了解到的微商城被立案侦查的有50来家。没有合法就没有长久,商业模式应当合法化。只希望被扫荡后幸存的微商城及后开的微商城且行且珍惜。

微商大未来

在产能过剩,产品过剩的大势下,实体行业进入微商是大势所趋。这时候的微商不只是销售渠道,还是一个体系,一个平台。再把微商仅定位为微商已经不合适,很多微商人觉得微商也是电商,但不是走的PC端而是移动端,在重新定位后觉得定位为互联网移动电商平台。有的微商人把微商定位成,互联网移动消费商,这么定义是认为微商行业的人既是消费者,也是卖家,符合分享经济的本质。马云在2016年10月提出五新一平概念,并称要改造微商,升级微商,从而建立互联网新零售商。不同的认识就有不同的定位,至于未来微商是什么?不管是移动电商还是移动消费商又或新零售商,总的来说,微商有大未来,但前提是合法的微商。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8-04
下一篇 2023-08-0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