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医疗法律]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药店你该不该给经济补偿金?

[每日医疗法律] 药店员工(化名小A)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药店是否要向小A支付经济补偿金?

游慧律师简介:毕业于福建中医药大学公管医事法律专业,获得医学学位以及律师证,在校期间,主修医学和法学。擅长领域:医患纠纷等民商诉讼、刑事辩护、医药机构法律顾问。

[每日医疗法律]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药店你该不该给经济补偿金?

游慧律师解答:这个问题要具体讨论,并非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药店一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从药店角度上来进行法律分析,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从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种方式:通过维持与小A的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其续订劳动合同。第二种方式: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小A续订劳动合同。药店采取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若小A不同意续订,那么,此时药店无须向小A支付经济补偿金。从有利于小A角度上来进行法律分析,如果药店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小A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药店应当向小A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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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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