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法院:搭建多元化平台 “1+1+N”机制提速矛盾纠纷化解

肃宁法院:搭建多元化平台 “1+1+N”机制提速矛盾纠纷化解

近年来,肃宁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大调解、大融合、大分流”为抓手,在“一乡一庭”基础上,积极探索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并建立起了以法官为主导的“1+1+N”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该工作机制以设立在各乡镇的法庭为工作平台,坚持以所在乡镇法庭的法官为主导,通过联合行政机关、律师、社会调解组织、村调解员等共同参与,深度融合,密切合作,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现调审无缝对接。对于法院已进行立案预登记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首先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指挥中枢,将其分流至法院律师调解室及“一乡一庭”进行调解。对进入“一乡一庭”的纠纷,由法院“一乡一庭”庭长对案件把关,委派司法援助律师与驻庭陪审员共同参与纠纷调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有选择地吸收社会调解组织、村调解员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对调解成功的纠纷,由法院依法确认其调解效力,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自该机制运行以来,肃宁县9个乡镇法庭共化解矛盾纠纷1286起,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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