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晟通能源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2348.48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980万元。债务人位于淄博地区,该债权由山东万腾建设有限公司、王刚、韩新业、王巍、车檬潇提供保证担保;由王巍位于张店区黄金国际中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流云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5893.0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5077.14万元。债务人位于淄博地区,该债权由淄博鸿丰纺织有限公司徐锡建、孟淑珍、蔡利、耿伟华、董守刚、于立明、高博山、赵小博提供保证担保;由博鸿丰纺织有限公司名下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土地、厂房、高青博聚工贸有限公司名下高青县黑里寨镇急公村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滨州市华龙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381.41万元,其中本金余额300万元。债务人位于滨州地区,该债权由张国凯、张振歧、李焕荣提供保证担保;由滨州市华龙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滨州市黄河五路468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华兴金属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2455.75万元,其中本金余额2083.42万元。债务人位于滨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孙宪华、崔洪章、张在勇、孙景荣、崔玉玲、舒秋峰、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邵江华、崔相君、柴秀学、李娟、王勇、安家丽提供保证担保;由山东华兴金属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省滨州市利丰达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1549.2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345万元。债务人位于滨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邢乐财、王凤芹、周小彬、赵小梅提供保证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省富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2352.54万元,其中本金余额2000万元。债务人位于滨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华鲁伟业新板材有限公司、山东鲁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刘乐宝、高炳香、王德生、李俊兰提供保证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泰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2905.3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2500万元。债务人位于滨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华兴金属物流有限公司、山东省富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华鲁钢铁有限公司、高炳成、高炳镇、李俊英、董玉芬提供保证担保;由李俊英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山东泰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存货提供质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浦项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2295.21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969.95万元。债务人位于滨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省博兴县华鲁钢铁有限公司、李宝福、王美莲、李宝财、李宝乐、李爱芳提供保证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鲁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1747.81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500万元。债务人位于滨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泰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澳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华鲁钢铁有限公司、李爱梅、王振林、李宝财、高福英、李宝乐、李爱芳提供保证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8739.9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6939.86万元。债务人位于滨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周小彬、赵小梅、贾俊江、齐志兰、姚建勇、马选提供保证担保;由山东省滨州市利丰达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博兴县陈户镇工业园西首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山东省滨州市利丰达化工有限公司存货汽油、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邹平三合煤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2747.76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914.94万元。债务人位于滨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艾丝妮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石晓茹、张念云、朱望泉、石莉提供保证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金诺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2279.82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900万元。债务人位于德州地区,该债权由刘荣娣、刘易宽、刘易展、张文茜提供保证担保;由刘荣娣名下庆云县土地、工业厂房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德州晶峰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4915.5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3980万元。债务人位于德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德州晶彩瓷业有限公司、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王文海、傅喜英提供保证担保;由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新恒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2245.39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980万元。债务人位于德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联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牟其强、孙德才、王春秀、孙克鹏、马丽丽提供保证担保;由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新易丰毛绒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1175.5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784.49万元。债务人位于德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国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贺友集团有限公司、刘桂英、刘东光、陈毓提供保证担保;由山东新易丰毛绒制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德州振华装饰玻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9809.65万元,其中本金余额7787.80万元。债务人位于德州地区,该债权由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田文顺、石俊华提供保证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信诺润滑油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1378.88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200万元。债务人位于德州地区,该债权由山东冠军纸业有限公司、徐曰田、王俊英提供保证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海弘鞋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5652.92万元,其中本金余额2137.24万元。债务人位于德州地区,该债权由潘统义、崔曰喜提供保证担保;由海弘鞋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烟台嘉禾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1315.49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15万元。债务人位于烟台地区,该债权由烟台南方电气有限公司、烟台一洲科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陈景建、项光清、黄素燕、王林英提供保证担保;由烟台东科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3462.95万元,其中本金余额3000万元。债务人位于烟台地区,该债权由宋战军、李荣提供保证担保;由莱阳宾馆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莱阳三联家电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427.76万元,其中本金余额358.75万元。债务人位于烟台地区,该债权由莱阳市容信达经贸有限公司、高显敏、王在任、敖涛、王偲君提供保证担保;由商铺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烟台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230.48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99.79万元。债务人位于烟台地区,该债权由烟台彬彤光伏能源有限公司、周静、孙洪勇提供保证担保;由梁友德、王翠荣个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威海一味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户资产债权本息余额为5161.51万元,其中本金余额4416.55万元。债务人位于威海地区,该债权由净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航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王世永、张桂娜、张永舵、马劲松、李县红提供保证担保;由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债权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20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山东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31—87080332

电子邮箱:yangpengfei@cinda.com.cn

信达山东省分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信达山东省分公司0531—87080335,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0531—8606305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箱:dingtianwen@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8月28日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8-03 07:47
下一篇 2023-08-0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