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3、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系通过视频以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 8、9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梓塍、陈乔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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