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底离职,能否主张年终奖?律师释疑

员工年底离职,能否主张年终奖?律师释疑

数据来源:智联招聘

打开微博,搜索“年终奖”三个字,蹲满了心存期待的打工人。随着年关逼近,“有啥事过了年再说”这个一年生效一次的职场绝杀技能使用得越来越心安理得。不过,支撑那些“不想上班只想摸鱼”人士精神抖擞走进办公室的最大精神动力,或许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但总觉得会有”的年终奖。

近日,智联招聘发布《2021年白领年终奖调查报告》显示,2021年能拿到年终奖的白领占36.6%,相对2020年的27.6%、2019年的33.3%有所上升,但仍低于2018年的55.2%、2017年的66.1%。

此外,调查报告显示,全国33个城市年终奖平均金额10227元,较2020年的7826元同比增长30.7%。调查报告公布的2021年不同城市白领年终奖均值排名显示,郑州以人均年终奖8824元在全国排名第24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北京,13152元。

实践

“弹性工作制”业务员索赔3万年终奖,因举证不足被法院驳回

那么问题来了,年终奖发或者不发,发什么,发多少该由谁来决定?员工除了被动等待,是否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等维护自身权益?先来看看司法实践中,与年终奖有关的诉讼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90后”肖某2019年12月入职郑州市一家公司,任业务销售一职,工作1年半后,因公司出现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未发放年终奖等情况,肖某提出辞职,并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未发工资、年终奖、经济补偿等共计7万余元,其中,年终奖索赔额为3万元。公司则认为,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应为劳务合同关系,肖某依据劳动关系提起诉讼,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身份归属是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原告通过招聘方式入职被告公司,以被告公司业务员名义开展工作,业绩归属于被告,自己按合同约定或被告规定获取报酬,符合劳动合同关系的典型特征,故双方合同虽名为“劳务合同”,但实际为劳动合同。弹性工作制、浮动工资制均非否定劳动关系充分条件。

不过,肖某未举证证明公司违背年薪不低于13万元的兜底约定,肖某作为业务员实行的是弹性工作制,其可以自行安排工作、休息时间,其主张带薪年休假工资、年终奖、加班工资举证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肖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

法说

我国法律对年终奖发放方式未明确,但用人单位不可“任性而为”

关于年终奖,《劳动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昨天,记者针对相关话题专访了多名律师。

“我国现有《劳动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关于年终奖发放方式和发放数额的规定。”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金博大律师学院院长孙保山介绍,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通过其内部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在年终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奖金。年终奖作为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报酬,其是否发放,发放多少,在某种程度上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权。

那么,目前法律对“年终奖”的概念没有明文规定,实践中一旦发生争议,处理的法律原则有哪些?员工该如何维权呢?

虽然法律中对年终奖发放方式、发放数额没有明文规定,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在发不发年终奖问题上可以“任性而为”。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有良告诉记者,年终奖系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员工的工作表现来确定,属于企业用工管理自主权的范畴,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奖金的发放对象、发放条件、发放时间等。

孙保山介绍,司法实践中,认定年终奖是否发放主要遵循“约定优先”“公平合理”两个基本原则。具体来看,如果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的,则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并非法定义务。相反,若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了年终奖及其发放条件和发放标准,则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约定或规定发放年终奖。

情形1

“不分手还等着过年吗?”

但,年终奖咋办?

不论是针对一个不合适的人,还是一份不合适的工作,抑或是一种不理想的生活方式,当代年轻人习惯将过年当成一个节点。“不分手还等着过年吗”,一句灵魂拷问,让不少人下定决心在年前给自己一个交代,以备来年再战!但,在发年终奖前辞职,员工是否有权索要年终奖?

“员工离职有多种原因,是否可以索要年终奖,不能‘一刀切’。”孙保山说,根据《劳动法》规定,应区别对待。第一种情形,员工因自身的原因离职,比如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严重违纪等,此时,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可以认为员工构成违约,由此带来的否定性后果就是“得不到年终奖”。第二种情形,员工因单位的原因离职,如单位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等,应该认定单位违约,单位应当支付一定比例年终奖给员工。

情形2

17.4%白领称年终奖“不确定”

公司能否以不盈利为由拒发?

年终奖之所以能引发大家高度关注,除了“发一笔横财”的金钱属性,其“不知道有没有但总觉得会有”的不确定性也成为打工人关注的重点。《2021年白领年终奖调查报告》显示,17.4%的白领表示年终奖“据说有,不确定”。

孙保山表示,从法律层面分析,如果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约定,则通常情况下年终奖并非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如果有约定或者制度规定发年终奖的,用人单位如果以经营形势差为由拒发的,需向全体员工提供相应的证据。

“通常情况下,在劳动者符合领取年终奖条件时,用人单位是不能拒绝按照既定标准发放年终奖的。”唐有良表示,但是,2021年郑州受到水灾加疫情叠加影响,大多数企业无法实现正常经营,以年度盈利数额为计算基数的年终奖受到实质影响。因此,他建议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多点沟通与理解,携手共渡难关。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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