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遇纠纷公证书都不认?冠领律师助阵定分止争!

亡夫的姐姐去世,引发父辈遗留房产的继承纠纷。在众继承人对过往分割约定全盘否定的情况下,享有全部房产份额的委托人母子如何保住自己的利益?近日,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北京东城继承纠纷案,迎来了胜诉结果。委托人母子为表感谢,向冠领律师送来了锦旗。那么,冠领律师为本案都做了哪些努力呢?

这次继承纠纷要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讲起。当年,霍家的长辈相继去世,留下来了一套坐落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房子。对于该房产的继承事宜,霍家三姐弟霍妙玲、霍妙花、霍东东一起签署了继承公证书,约定该房屋由霍东东单独继承,姐姐二人弃权。

2016年,霍东东去世,这个大家庭于2022年开始了一次“资产清算”。对于那处房产,霍妙玲和霍妙花有不一样的主张——继承公证上的签名并非霍妙玲、霍妙花本人所签,姐弟三家应平均享有房产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继承遇纠纷公证书都不认?冠领律师助阵定分止争!

霍东东的妻儿自然不答应,短暂僵持之后,姐姐二人便将这对母子诉上了法庭。为了应诉,这对母子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修毅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从生活常理以及法律角度对该案件做了全方位分析,并形成了完整的答辩意见。

在诉讼过程中,霍妙花去世,其继承人参与了庭审。霍妙玲和霍妙花的家属辩称,其与霍东东并不联系,先前并不知其去世之事和房屋继承过户之事,本次继承纠纷仍在诉讼时效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案涉继承公证书系霍东东伪造的虚假证明文件。

对此,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霍家长辈去世时,三姐弟都已成年,理应知道案涉房屋为遗产以及相应法律后果。但被继承人去世事实距今已过近三十年,原告称他们从未了解过案涉房屋的产权状况,有悖常理。同时,他们明知霍东东一家居住在案涉房屋内,却从未提出过异议以及主张权益,亦于常理不符。

继承遇纠纷公证书都不认?冠领律师助阵定分止争!

其次,公证书是公证员核实各方身份并现场询问各方当事人的情况后,三姐弟当场签署的,并非霍东东单方出具的放弃继承说明。原告的论点不具有合理性。

最后,房屋继承发生于上世纪,原告提起本次诉讼已经超过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限,其诉请应被驳回。

法院经过审理,认可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了霍妙玲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但他们并不认可这一判决结果,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对冠领律师的意见再次给予了肯定,指出原告没有提供足以推翻公证书记载内容的相反证据,不予采信其主张,并下达了《判决书》,其中载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继承纠纷案两审两胜,委托人认为这与冠领律师的专业负责分不开,给予了冠领律师极高的肯定,特意赠与冠领律师一面绣着“优质服务,为民解忧”大字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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