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有料丨领导干部带头“十严禁”!东平工程招投标治理亮实招

记者 张泽文 王坤 梁莹莹 通讯员 解树文

“单位如何选取采购代理机构?”“如何抽取评审专家?”“开标、评标程序是否规范、过程是否合法?”这是东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投标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中的一幕。

这段时间,东平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备受关注。

靶向施政,围标串标、规避招标等行为被写进“十严禁”

10月21日,东平县纪委监委发布一则《东平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活动“十严禁”》的通知,围标串标、规避招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都被写进“十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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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工作涉及法律政策面广,程序多、情况复杂,是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关键,也是腐败问题的易发多发领域。

东平县此举,就是为了扎实推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招投标过程中泄露标底、串通招标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公职人员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及背后的腐败问题,东平县纪委监委靶向施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县领导带头,2100多人做出廉政承诺

紧扣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实际,抓重点,破难题,东平县连续出台一系列实招,“靶向”发力,精准治理。

10月3日,东平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县领导带头签订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廉政承诺书》。

紧接着,10月10日,东平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局乡级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负责人同样签订了这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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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廉政承诺书》签订现场。

县领导带头承诺,以上率下,引领带动,2100多人签订承诺书。

他们对涉及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党纪政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6个方面内容作出廉政承诺。

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主任王科研,就是其中之一。

他说:“我将严格按照廉政承诺书的要求,自觉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纪律,不插手任何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不插手任何招标投标行为,严格现场管理,从严要求现场管理人员,一切按程序、按制度、按原则规范管理,确保全县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好东平县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王科研的承诺,也是2100多名签字人的心声。

“对围标串标、规避招标、公职人员非法干预招投标等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深挖彻查,严惩不贷。”东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武军这样承诺,亮出了东平县纪委监委敢于碰硬、敢于亮剑、敢于斗争的态度和力度。

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刹住工程建设领域的歪风邪气

而在更早之前,一场自查自纠的行动已经展开。

9月28日,东平县纪委监委组织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金集团等部门单位召开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4家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摆工程建设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招标核准意见进行招标的情况,是否存在评标不公的情况,是否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坚决刹住工程建设领域的歪风邪气,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和“三敢两不怕”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为东平创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织密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网,倒查漏洞、短板

与此同时,东平县织密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网,倒查工程建设漏洞、短板,推动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

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围标串标、规避招标、公职人员非法干预招投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深挖工程建设领域背后的腐败问题,对相关问题线索,快速处置、优先办理,严肃追责问责。

近日,东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投标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派驻组日常监督职责,规范招投标管理,确保开标、评标现场公开、公正、公平。为确保精准高效开展监督,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加强学习调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与代理机构等业内人士深入沟通座谈,为准确界定问题、实施专项监督打好基础。

他们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招投标领域举报问题入手,采取座谈了解、专题调研、实地查看、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对项目招标信息、评标会议、评标结果、中标单位决策、招标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开展监督。

针对招投标领域资金量大、涉及面广、问题多发、“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等现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贴身”监督优势,深入监督检查部门,对物资采购、资源交易、项目建设、“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遏制“招投标乱象”和腐败问题的发生,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结合当地特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让清风正气沁人心

文化沁人心,廉洁清风来。东平县纪委监委结合地域文化、历史文化特色,历时4个月,挖掘东平历朝历代72名勤官廉吏,整理出70篇勤廉事迹,编撰《东平历代官吏勤廉故事》,切实发挥文化滋养人心、浸润人生、熏陶人群的积极作用。

“我们将对招投标工作开展全过程贴身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风险点,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优势,着力打造“阳光”招投标,让招投标“易腐洼地”变成“廉政高地”,切实营造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

据介绍,10月份以来,东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抽查所监督检查部门及下属单位招标投标项目7个。

相关链接

东平“十严禁”

一、严禁领导干部本人违规从事或参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活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近亲属和其他关系人从事或参与上述活动的,领导干部本人要及时向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本人为主要负责人的要向上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报告情况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二、严禁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通过集体研究决定、会议纪要等方式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或施工单位等,或者采用将项目分割、变通项目性质等形式规避招标。

三、严禁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文件编制,随意改变投标人入围条件和技术参数等。严禁为关系人量身定做招投标文件,排斥其他投标人。

四、严禁私自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进行虚假招投标,或者为关系人中标诱导、串通评标专家,泄露投标标的等信息,干预、操控评标活动和评标结果。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近亲属和其他关系人以打招呼等方式请托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招投标方面违规提供便利和照顾。

六、严禁违规要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分包、转包给配偶、子女及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或者违规为中标人指定或推荐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等。

七、严禁违规插手干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项目的验收和质量监督,或者将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物品和工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

八、严禁违规插手干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审计、资金结算、拨付等活动。

九、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投标人、中标人、中介服务机构等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收受投标人、中标人、施工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贿赂等。

十、严禁其他违规插手干预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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