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局发布
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寒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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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起止时间
咸阳市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星期五)起放寒假,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星期五)起放寒假。
咸阳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寒假2024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六)结束, 2月25日(星期日)报到,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幼儿园参照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在家长自愿原则前提下,可为假期幼儿无人看管、确有入园需求的家庭提供入园服务。各县市区及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不得擅自调整放假和收假时间。
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各校要加强各学科寒假作业的统筹管理,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要给学生布置体育假期作业,督促、指导学生每天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户外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指导家长落实近视防控措施,加强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的管控,保护学生视力健康。
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要加强教育宣传,使家长明确国家“双减”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刚性要求,寒假期间不送子女参加学科类培训。
各县市区要加强随机督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辖区内学科类培训行为。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抗压受挫能力。
切实强化安全管理
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书信、家访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假期学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学生传染病、交通、防火、防滑等安全教育和防护,要教育学生遵守相关规定,不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假期安全。
商洛市教育局公布中小学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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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及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义务教育段学校:202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起放寒假;
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起放寒假;
幼儿园、特教学校参照义务段放假时间,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安排。
2024年春季学期,商洛市各级各类学校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
(综合:陕视新闻 、咸阳教育、商洛日报等)
来源: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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