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卡、难倒一群人,充值的店家跑路,钱到底该如何要?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侯冰玉

现在去健身房、美容院等场所,充卡仿佛已经成为了常态。少则一两千,多则一两万。近年来,健身房、美容院、理发店等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在这些店里充值的费用也无法要回。日前,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的大三学生小黄,就向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反映了他所在的健身房疑似跑路,退钱无门的问题。

【健身房疑似跑路,钱却不知道怎么要】

记者获悉,小黄于今年5月份在郑州市金水区上悦城某健身房和朋友合办了一张3000元的健身年卡,随后因汛情、疫情,该健身房从7月份开始停业,一直到9月份才开门。开门一段时间后,10月份,该健身房又因近期疫情暂停营业。

本来小黄觉得健身房只是暂时停业,但在11月初疫情得到控制后,小黄发现上悦城的其他健身房都已陆续开门,只剩他办卡的这家没有开门。通过打探他觉得,该健身房可能是跑路了。

随后,他联系到销售顾问要求退还自己的充卡费用,但销售顾问表示他的工资也被欠着没有要回。“这个钱我应该咋要?还能要回来吗?”小黄无奈地向记者说道。

小小一张卡、难倒一群人,充值的店家跑路,钱到底该如何要?

【预付卡到底是如何监管的?】

记者获悉,像小黄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他充值的卡准确来说叫做单用途预付卡,只能在特定场所消费,健身房、美容院、理发店充值卡都是此类卡片。但“小小一张卡,难倒一群人”,从市井百货到高端商店,预付卡无处不在,如何监管却一直是个“老大难”。那么,单用途预付卡到底是怎么监管的?

记者获悉,目前,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由商务部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2012年,商务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适用范围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办法》要求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在当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并提出资金存管制度,在企业经营不善倒闭时,银行存管资金用来对受害的消费者提供资金赔偿,形成对消费者的保护。

根据该管理办法,河南省商务厅也于2020年4月印发了《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三级联动。此外,要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应急预案,维护持卡者权益。

但记者了解到,一般发生预付卡跑路的健身房、美容院、理发店等,不属于商务部出台的管理办法中的企业法人,而是属于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以个人投资以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的方式,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集体企业,两者有着非常大的差别。目前,个体工商户销售预付卡还没有直接的监管规定。

那么,像这样的单用途预付卡就无法监管了吗?也不是。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虽然个体工商户不在商务部监管内,但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事件,可以向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目前,商务部也在联合多部委重新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将把之前没有监管行业纳入监管。

小小一张卡、难倒一群人,充值的店家跑路,钱到底该如何要?

【预付卡监管“他山之石”】

别的地方在预付卡方面是如何做的?通过查阅记者发现,近期,北京出台《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明确消费者自购买预付卡之日起7日内未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退卡,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卡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收款。

此外,为防止商家恶意卷款跑路,北京市还拟建立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管理条例提出,实行资金存管的行业、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范围计算、资金存管的要求、资金支取方式等的具体办法,由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应当在存管银行开立预付卡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将符合规定要求的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规定方式支取。

同时,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建设单用途预付卡服务系统,并和各有关部门优化完善配套制度及措施,为条例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还可以向上海和江苏“取经”。据悉,上海在2019年就建立了全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了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与上海市“一网通办”及“随申办市民云”APP的对接,扩大了各类单用途卡信息查询的便捷渠道。从2019年4月起,上海消费者可通过“一网通办”和“随申办市民云”APP查询经营者的信息对接情况、单用途卡余额以及警示名单。

江苏同样也建立了预付资金存管制度,有相应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管,并建立了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对接。管理服务平台应当具备业务管理、资金监管、信息披露查询、异常监测预警等功能。

此外,上海也正在试验将个体经营户和其他领域发卡纳入监管范围,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小小一张卡、难倒一群人,充值的店家跑路,钱到底该如何要?

【律师:购卡时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注意证据保存】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吕悠律师认为,发放预付卡是一种正常的经营活动,对于预付卡圈钱跑路等种种乱象,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又是对合同约定的违反,依据《民法典》应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向12315投诉维权,也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户赔偿相关损失。

除消费者自身谨慎办理预付卡外,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如提高发卡门槛、建立监管平台等。

此外,《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实施也有利于对预付卡领域的失信行为进行打击。消费者购卡也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一旦受到侵害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或提起民事诉讼。

在咨询过律师后,记者也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以及12315投诉维权的处理办法反映给了小黄,他也已联系了相关部门,接下来进展如何,记者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来源:大河新闻 编辑:端木繁东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4-28
下一篇 2024-04-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