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律师:一房两卖是否构成诈骗罪?

裁判要旨:

被告人艾忠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案件1:

2015年,被告人艾忠林的哥艾某在光山县河棚街道开发建设河棚小区期间,将其中两排房屋的主体工程承包给艾忠林施工。被告人艾忠林利用购房户对开发商主体认识错误之机,于2016年10月5日谎称与其哥艾某共同开发建设河棚小区,将艾某在河棚小区开发的一套住房以280000元的价款出售给当地村民余某2,并收取余某2办证费6000元,共计骗取余某2人民币286000元。

2017年11月,艾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该套房产出售给代某。2018年春,余某2发现一房两卖,经与被告人艾忠林联系未果,遂于2018年7月30日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本院审理认为艾忠林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遂裁定驳回起诉,并将该案移送光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被告人艾忠林将骗取的钱款用于购买彩票及家庭消费。2019年12月30日,被告人艾忠林主动到光山县公安局十里派出所投案。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亲属已代其退赔被害人损失286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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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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