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婚内有小三,能不能起诉要求赔偿?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带你来看一起婚内出轨精神损害赔偿追讨案。
案情:陆某与刘某离婚后,刘某发现陆某隐瞒了婚内出轨的情况,两人于2020年4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中写明,以刘某无过错为由,陆某需支付其经济帮助款7万元,该款已实际履行。离婚后不久,刘某意外得知陆某在离婚后短时间内与他人结婚,且生育一子,由怀孕生子所需时间周期推算,陆某显然是婚内出轨。刘某认为,陆某的行为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要求陆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审理:夫妻间应履行的忠诚义务,陆某婚内出轨,在离婚后生育一子的行为违反了该义务,给刘某造成了精神压力和痛苦,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酌定判决由陆某支付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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