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律师,扪心自问,你现在相信法律吗?

周日上午正在查看网友给我《马律师伪造开庭传票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正确做法应该是批评教育》这篇文章的留言,一位外地律师朋友突然问我,余律师,扪心自问,你现在还相信法律吗?

余律师,扪心自问,你现在相信法律吗?

我回答说,必须相信,我还能因为相信法律发挥一点点作用。这位朋友说,你看看你身边的律师有多少人的答案跟你一样。我回答说,这就是“幸存者偏差”,技术性律师必然相信法律而不是依靠资源,我是相信法律的受益者,也是技术辩护的拥趸者,我们眼中只有法律与证据,即使有一些社会资源那也是为了更好技术辩护。

2008年夏天,我辞去湖北黄冈中学教师职务出来做律师,妥妥的属于“四门天黑”,没有任何资源加持。那时我唯一能依靠的就是卓凡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与我自己的文笔,开启了通过写作与讲课获取案源的生存之道。既然是写出来或者说出来,当然必须“政治正确”,我除了相信法律还能相信谁?

我也曾出去参加各种“饭局”,但客人看中的依旧是我的文笔,最多把我看成酒桌上有趣的陪客。即使有案件也是找“组局”的资深律师,不会找我这样的“菜鸟”律师。我能做的只能是不断通过阅读来提高业务能力,逐渐把自己打造成擅长办案的“快刀”。一些律师前辈有“鸡肋”案件交给我去跑,我已经很感谢了。

最艰难的“生存期”,看似平淡无奇的“野蛮生长”背后,那种艰苦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但2011年我终于熬过来了,进入不再担心明天吃什么的发展期。最艰难的时候往往是我们成长最快的时候,既然我没有资源那么我就向技术寻求支援,而技术辩护天然偏爱依法依规、遵纪守法。我对法律的信仰,基于我缺乏社会资源,被逼走上技术辩护之路。

大学时代我读完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最喜欢马克思两句话,“专制国家国王就是法律,民主国家法律才是过往”,“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后来选修政法学院的课程,也是对“法治国家”高度认同。无论是做老师还是做律师,都认为法律不仅是国家意志,更是一种社会契约,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对法律没有信仰,如何做好老师做好律师?

十几年来我发现“相信法律”确实不能像“投机客”或“勾兑律师”那样转的盆满钵满,但可以活得自在。许多法官、检察官不一定喜欢我,但他们内心佩服我。一位法官甚至公开说,余律师我不喜欢开你的庭,总是无罪辩护,哪里有那么多无罪案件啊?就是有无罪,我哪里敢判啊?但我就喜欢听余律师怎么说,明明铁板钉钉的案件看你怎么解释存在证据不足。如果我的亲戚犯罪了,我第一个会推荐你。这些年也确实有些办案人员的亲戚朋友犯罪找上门来的,一旦需要拿起法律武器“啃骨头”时,他们还是相信我的。

我作为律师参加过听证会与专家论证会。只要是我发言,必然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上入手。如果律师都不相信法律都不谈法律,律师这个行业还有存在价值吗?有关部门邀请律师参加听证会或者专家论证会,此时律师代表的是整个行业形象,而不是自己个人身份。律师必须谈合法性,这才是是社会公众对律师的期许。

要建立起法治国家,则必须建立起国人对法律的信仰,这就需要法律成为整个社会的终极契约,任何违反法律的人都要被批评教育甚至依法处罚。如果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无需担责,这就导致普通人从相信法律还是相信权力之间摇摆,转向相信权力而不是法律。既然我们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既然法律是国家意志,那么服务人民就应该从服从法律开始。

余律师,扪心自问,你现在相信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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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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