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那么,债权转让协议和债权转让通知怎么起草呢?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债权出让方):
乙方(债权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1.1 甲方依据与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对公司享有合同债权,该债权金额截止到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1.2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对公司享有的上述合同债权,全部无偿转让给乙方。该债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为上述合同债权新的债权人,甲方不再作为债权人。
第二条 甲方承诺及保证
2.1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与转让债权有关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结算凭证等)。
2.3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及时就本债权转让事宜向该转让债权的债务人公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将本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 合同的解除
3.1 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2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
5.1 本合同一式俩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公司
根据我公司与你公司签订的《合同》,我公司对你公司享有合同债权,该债权金额截止到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现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与公司(以下简称“新债权人”)于年月日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公司对你公司所享有的上述合同债权,依法转让给新债权人,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请你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新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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