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案律师诡辩潜在的恶劣后果

劳案律师诡辩潜在的恶劣后果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揭穿吴法天们诡辩伎俩》的文章,得到了广大正义网友的大力支持,让我深感“邪不压正”社会铁律。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劳案辩护律师的诡辩的确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让一些不明真相,不懂法律,又缺乏独立思考的人进入了他们设置的语言陷阱,以为他们真的是“为法律的进步,为公平与正义而辩护”。今天,我要继续揭露劳案律师诡辩给社会带来潜在的恶劣后果。

严重后果一:教唆罪犯死不认账。

这是劳案辩护律师诡辩最可恶的恶劣后果。众所周知,劳在一审的时候是承认了案件事实的。劳的口供和法的口供在犯罪的基本事实上的陈述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两人都确认了劳荣枝4次色诱受害者给法子英抢劫并杀害,可以认定为是事实的陈述,是定罪的最有力证据之一。但辩护律师利用跟犯人交流或者其他机会,用暗示或者明示的方式,成功让劳在二审中翻供,并企图利用办案程序上的一些不完善,来推翻劳一审的口供。吴律师甚至公开对媒体说:“如果劳在一审中不那么傻,什么都交待,检方根本定不了她的罪行”。这种言论传达到社会上,就是告诉天下犯罪分子:无论你犯了什么罪,哪怕是你背负7条人命,那也没事,只要你死不认账,百般抵赖,一切交给律师来给你脱罪。这不仅仅给未来警方破案带来巨大的困难,更是给准备作恶的犯罪分子壮胆行凶。

严重后果二:树立了律师诡辩的反面典型。

给犯罪嫌疑人法律辩护,是疑犯应有的权利,也是律师的职责,这本无可厚非。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使用一些技巧,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是情理之中。但劳案律师故意把辩护的一些信息片面的放到媒体的平台,忽视证明劳在犯罪中所起的关键作用的事实,极力渲染“没有证据证明劳亲手杀人”,是疑罪,错误引用“疑罪从无”的原则。故意张冠李戴把完全不同的聂案,呼案跟劳案相提并论,吓唬不明真相的大众。企图通过舆论影响法院判决。片面的信息带来的错误结论,通过网络放大了其对社会的恶劣影响。这种诡辩如果成功,无形中会鼓励那些黑心的律师在未来的辩护中不是真正从法律正义的角度出发维护当事人的权利,而是会想方设法寻找检方的漏洞,并效仿劳案律师借助网络舆论施压,让真正的罪犯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如果劳案律师的诡辩能够成功,以上所说的社会恶果就会在未来变成现实。很幸运的是: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已经给这些诡辩一记响亮的耳光。我们相信,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同样不会给这些诡辩留下生存的空间,不会给那些企图通过“死不认账”脱罪的犯罪分子任何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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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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