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的当事人不会找律师“搞关系”

肖文彬: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专注于诈骗类犯罪辩护十余年)

顶尖的当事人不会找律师“搞关系”

关系诈骗好厉害

自古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和特定环境,在中国“关系”二字似乎有着巨大的能量,有着神奇的魔力,似乎能翻云覆雨,颠倒乾坤,使得无数国人竞折腰。

不可否认,在特定的历史环境、特定条件下,个别人通过“关系捷径”获得了甜头;但在规则、法律日趋健全的新时代,在强力反腐的今天,一律回到法治频道来解决问题已成为规则共识,“找关系”的作用微乎其微。

尤其是刑事案件,“关系”几无存身之地,因为刑事案件涉及到嫌疑人、被告人与国家公权力之间的对立,涉及到公检法三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涉及到领导插手具体案件的责任追究,任何一环节因“关系”出问题都极容易被发现、被追责(详见本人以前所写的《刑事案件中,为什么说“关系运作”不靠谱?》一文)。唯独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才能安全平稳着陆,才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与后顾之忧。

对于内行的人来说,对于顶尖的当事人来说,涉及刑事案件,他们深知:关系或许能提供一些小便利(打听案情等),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实质性问题面前,关系毫无用处。

现实中,无数的案例证实:被“关系”诈骗的当事人比比皆是(少则被骗几十万,多则几千万、上亿),很多是当事人一方一厢情愿地臆想关系能搞定,空投入大把的金钱,错过最佳“救治”时机,导致案件“烂尾”,有苦难言。

诚如朱明勇律师所言:“关系运作也是这样,各种老领导、老首长、老将军、领导大秘、中某委的、guo安的、jun委情报部的,某协的、某会的、某内参的,我都见过,无一例外全是骗子,无一例成功案例,无一例不是让当事人花干了钱欲哭无泪,还自责就差最后一笔被骗款……”

而且,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找关系的律师欠缺专业水平,有专业水平的律师不搞关系!为何?因为律师行业是一门讲究实战经验的行业,是一门日新月异(法律不断更新,需要不断学习)的行业,找关系的律师其主要精力用在各种应酬、维系各种关系上,甚少用于办案与学习精进上,办案也主要是助手办案。而专业、尽责的律师却相反,专业是其看家本领,自然在这方面下苦功,更不屑于鸡鸣狗盗、诈骗式的“关系”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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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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