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大半年,忽然判了实刑

作者:张霖律师,坐标广州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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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精通粤语、普通话。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3年律师执业至今,参与和代理不少刑事案件(包括省厅督办的重大犯罪案件),取得较为理想的办案效果,刑事案件实战经验丰富。

始终牢记:每一场辩护,都是绝处求生。

在办公室聊天,其他团队的律师突然感叹了一句:一直取保的案件,最终判了实刑,现场直接收押,最近这种情况好像特别多。

这引发了作者的思考,作者认为:

一、坊间有一种错误观念:以为成功取保就万事大吉,大概率就能判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简而言之:取保,并不以未来可能被判缓刑为前提。即使未来可能被判实刑的嫌疑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被取保的。所以,导致部分嫌疑人及家属在取保后,陷入感觉良好的误区,以为没多大事,直接躺平了……

二、疫情因素而产生的取保。

回忆一下,其实2022年下半年的疫情防控特别严格,有些地方,没有安排临时过渡羁押场所,或是临时过渡羁押场所根本容纳不下,或是异地公安不方便押送回当地羁押。所以,当时有些嫌疑人很快就办了取保手续。

这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情况、特定原因下发生的特定事情。

但是,部分嫌疑人和家属却产生了误判:想着还没有律师介入,就这么顺利地取保了,而且取保期间再没来做笔录,以为问题不大,可能混过去了。

直到某一天接到通知,案子马上将移送检察院,瞬间慌了。

早应对!别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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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办案是一个不断发现新思路、寻求新可能性的过程,欢迎交流。

本律师接受确有冤情隐情、确有一定理据的刑事辩护委托,唯此才有机会通过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不起诉、无罪或罪轻、缓刑、或二审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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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大半年,忽然判了实刑

长期关注和钻研的领域,办案关键词:代理全国范围内的重大疑难案件、新型网络经济犯罪案件、广州刑事辩护、深圳刑事辩护;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网络色情犯罪、网络涉黄犯罪;强迫组织卖淫引诱介绍卖淫犯罪、新型网络卖淫案件、性犯罪、强奸案辩护、强制猥亵案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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