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为国:八亿农民的学法状元

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的普通农民,通过自学,不仅取得大学文凭,还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国家级法学刊物发表论文30多篇。他,就是江苏袁为国律师事务所主任袁为国。1989年4月,袁为国以农民身份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被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廖汉生当面夸赞为“八亿农民的学法状元”。今年11月26日,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授予袁为国“全省最美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拿下第一

黝黑的皮肤,魁梧的身材,一脸谦和的笑容。近日,记者来到盐城建湖县,见到了刚刚被评为“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的袁为国律师。

袁为国说,他只有小学文化,入伍后在部队自学文化知识。1973年3月,他从部队复员后,回到老家江苏建湖县钟庄镇,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一做就是30多年。1989年4月,他代表江苏农民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受到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汉生、彭冲等亲切接见,廖汉生称赞他:“你是全国八亿农民的学法状元。”

“我是农民出身,知道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和艰辛。现在是法治社会,我有责任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站出来为他们说话。”采访中,62岁的袁为国表示,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为普通百姓打官司,他自我“约法三章”:群众找办的事情,只要能做到的绝不推辞;能够当天办的事情,绝不拖到第二天;能够一次办成的事情,绝不让跑第二次。

学法用法,坚持为普通农民维权

袁为国说,从业30多年,他代理了大量的刑事、民商事诉讼案件。所不能忘的就是,要维护普通农民打工兄弟姐妹的权益。

在建湖个体板材加工厂上班的女工唐某,是个单身妈妈,父亲癌症晚期,一个人带着3岁的儿子,经济窘迫。2014年1月6日,她工作中因没防护安全设备,整个右手被绞烂。事故发生后,老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014年1月底,在别人的指点下,唐某找到袁为国。袁为国帮唐某向有关部门提出维权申请,相关部门以加工厂未进行工商登记、老板个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主体为由不予受理。

袁为国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个体老板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经过一年多的奔波,今年3月,法院采纳了袁为国的意见,唐某按工伤赔偿标准索赔40余万元得到法律支持。

通讯员 张全连 记者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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