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及禁止规定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根据我院整治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及禁止规定工作方案,现对整治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内容

1.检察官的配偶、父母、子女,担任陵水县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

2.检察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陵水县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3.检察官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的;

4.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同时担任下列职务: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二、监督受理时间和渠道

陵水县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监督电话:83310220

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6月中旬

来信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572400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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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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