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组成调解联盟 “线上+线下”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孙晓颖

“法官+律师”组成调解联盟 “线上+线下”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律师”组成调解联盟 “线上+线下”化解矛盾纠纷

“我要求培训机构退还我预交的英语课和美术课的课时费!”在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调解室内,消费者王某等人与教育培训机构代表正在卢彦民律师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特殊的是,卢彦民律师并不是当事人一方的委托代理人,而是接受法院委派的律师调解员。

近期,河北区法院受理了4起因疫情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某等人在某教育机构处预存了课时费,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该教育机构至今未开班授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教育机构返还预交款项。据法官了解,像原告一样涉及此类纠纷的家长不在少数,若全部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使法院面临巨大收案压力,也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为此,河北区法院告申庭创新纠纷调处模式,秉承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打造了“线上委托+律师调解”解纷新模式。针对前来法院的诉讼案件,法官可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线上委托律师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律师调解员接受委托后,即可在线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通过线上视频连线进行调解或进行面对面调解。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律师调解员即可通过该平台出具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可在30天内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裁定书与判决、调解书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河北区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委托律师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律师调解员卢彦民接受了这个调解任务,他通过调解平台在线上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调解意向和诉求。在得知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后,卢律师决定将当事人约到他的办公场所进行面对面调解。面对“火力十足”的双方当事人,卢律师先是为原告剖析诉讼成本,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实际,深入分析、寓情于理,言明利弊,让双方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历经2个小时的调解,教育机构与其中一名原告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返还原告培训费用。3天后,其他三名原告也在卢律师的调解下,与教育机构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4起案件均得到圆满解决,从前期工作开展到调解顺利结束仅用一周时间,大大提升了纠纷解决的效率。

民商事纠纷是贴近群众生活的纠纷类型,法律帮助需求量大。相比以往的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员更有专业指引性,能更多地从法律角度考虑纠纷的焦点,为当事人评估案件的风险点,从而为双方当事人调解找到平衡点。诉前委托调解,将律师调解介入时间前移,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真正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也切实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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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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