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不是一种泯灭良心的职业

凡本人发表的文字作品,大都是我的亲身经历。

继《一项造福人类的重大发明》在某媒体网站发布后,先后收到上千网友的呼吁,要求我再续一些人生片断。

我因为出身于农民家庭,不象现代的官N代富N代,到了当事的年纪,就会被父母送到XX贵族学校去学习“迎奉拍马,老谋深算”的处世哲学。我在学生时代,老师们都教导我们“读书可以改变命运”的伪道理,结果是越读越成了书呆。但有一点是我自己摸索出来的,那就是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脑袋。

俗话说“最犟的牛牯一条绳,最凶的好汉一张呈”。当然这呈是指呈告诉讼。于是乎,我从央报记者“始以济世救民为理念,终因不容于社会而弃笔自谋生路”之后,经过艰难的系统学习和考试,终于取得了律师资格执业证。

在我干律师期间,一位分别多年的初中学经过多方打听寻觅,好不容易找到我。

他夫妻俩见到我的时候双双向我下跪了,我被打动得掉泪。他说他唯一的一个不到20岁的儿子十多天前在温州欧海某岩荡做临工,某天上午和另外一位老乡在去往工地的路上巧遇一辆手扶拖拉机路过(去岩荡运石块),他俩便偷爬了上去让其带一节。快到工地时他儿子恐怕被斥责被要钱,一抬脚就跳了下来,想不到后脑着地,正撞碰到了一块尖硬的石头上,当场血流如注……

因为这是一段凹凸不平的岩石路,拖拉机的突突轰鸣声也无法让驾机人听到或者发觉有人爬车有人跳车,直到另一位不敢跳的大喊大叫才让他把车停下来,发现车后约20米的路上横躺着一个人,满地是血。吓得驾车人浑身发抖马上打120并报警,但等到救护车赶到时他儿子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而交警最后认定的事故结果是死者自负完全责任。

我同学夫妻俩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他的儿子死得太冤太惨,无论如何恳求我要帮他“伸冤”。我生来就见不得眼泪,凡对流泪恳求者都会有求必应。

我叫同学把那个没有跳车的老乡叫过来,原来也是一个年近20的小青年。

我问他能不能出庭作个证人,他说完全可以。我嘱咐他出庭作证时一定要说:你们两人上车前已经与拖拉机手协商好带到工地每人再给他5元钱。不论法官怎么威吓你都要坚持这么说。他说打死他也会这么说。

结果法院判决这位姓肖的拖拉机手因为违反“拖拉机禁止营运不许载人”的法律规定而承担了死人事故的全部责任。他不服判决上诉至温州中院,最后也被驳回维持原判了。

事后我才得知这位姓肖的师傅卖了自己仅有的二间两层楼房,被这起冤枉的事故弄得倾家荡产了!

这是我这个律师造的孽啊!

我造的罪孽很快得到了报应。我的同学赢得盆满钵满回到大山里,却被一群照样无知的乡邻挑拔说:开拖拉机的没有被枪毙啊?仅赔你几万块钱你不是输得太惨啦?其中肯定有猫腻啊!自古以来不都是一命抵一命的吗……

我的同学被怂恿被挑拔之后,认为我肯定吃了“横食”,又带上他的老婆来到我的家中哭哭啼啼连续一个星期,非要我把姓肖的给毙了不可,否则就对我没完……

我向他讲法律:说这不是故意杀人案件。他说他不管。我向他讲道理:说我帮他打这场官司,没有收他一分钱,来回奔波都是自己掏的腰包。他说他又不管这些。他只认定我吃的“横食”肯定比他得到的7万多元赔偿要多得多……

我无可奈何。家被闹得鸡犬不宁,只能躲进宾馆里苛延残喘!我决定从此金盆洗手再也不干律师这个泯灭良心的职业了!

我良心所受到的愧疚和谴责,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法得到消停和安慰。

大家说说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去削平自己对那位无故的肖师傅所造成的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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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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