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四项措施 积极发展公职律师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强调,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市司法局在做好律师管理和律师服务依法信访工作,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的同时,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发展公职律师。

一是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对全市公职人员考取全国律师资格证和国家司法资格证的人员情况进行统计调查,近年来,随着我市大力引进高层次才,拥有全国律师资格证和国家司法资格证的人员越来越多,经初步调查目前我市拥有全国律师资格证和国家司法资格证的公职约有67人,其中,在法制工作岗位上的有26人,为发展公职律师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二是认真做好实习教育对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申请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需参加为期3个月的实习培训。在实习培训期间,司法局注重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律师实务基本执业技能、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及其他提高公职律师综合素质的业务培训,点重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业务水平。

三是认真做好岗前培训。为做好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对公职律师岗前培训规范化建设,狠抓培训绩效管理,努力提升公职律师执业水准。培训班从师资遴选、课程设置、考勤管理、考核发证等各个教学管理环节实现精准对接,每人接受培训学时不少于40小时。通过岗前培训,有力地提升了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及防范法律风险的执业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公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积极做好沟通协调。沟通协调好公职律师与单位的关系,公职律师必须找准角色定位,明确自身职责,积极服务单位法治建设。积极协调公职律师所在单位,为公职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相应经费,保障公职律师执业活动的顺利开展。

目前,汝州市已有9名公职人员办理了《公职律师执业证》,正在实习的公职律师有10人,位居十个直管县(市)之首。一年来,汝州市公职律师共出具法律意见50多条,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100多余起,审查各类合同70多份。公职律师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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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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