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十佳”商标律师——陈绍平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在商事争端解决、知识产权、公司法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年度“十佳”商标律师——陈绍平

个人简介

陈绍平律师拥有中美两国律师执照,在商事争端解决、知识产权、公司法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自2006年执业以来,为客户处理过数百起各类商事争议,并为多家跨国企业、国企、中外中小型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大量有关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与许可、合同审核、谈判、投融资等方面的非争议类法律服务,有丰富的作为公司外部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目前是Aspen医药、二维火、天津振戎、时尚集团等多家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最近提供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耐克国际公司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系列商标行政诉讼再审案件中作为第三人的代理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审理的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飞毛腿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中作为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在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公司诉兆晶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中作为原告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中作为宁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迈克尔·乔丹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系列商标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二审)中作为第三人的代理律师;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诉耐克国际公司等系列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中提供法律服务。

个人业绩

1.在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公司诉兆晶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中作为原告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标的总计超过1.5亿元);

2.在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中作为宁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标的总计达数亿元);

3.作为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基公司的代理人处理其与江苏丽港稀土有限公司之间标的数千万人民币的专利侵权、专利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4.为正东、索尼、华纳、环球等国际唱片公司对百度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侵权案提供法律服务;

5.在耐克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的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诉讼再审系列案件中代理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6.代理冠群(CA)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著作权侵权案;

7.代理Raffaele Iannello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著作权侵权案;

8.为哈雷戴维森公司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提供法律服务;

9.为辉瑞公司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应对的不正当竞争案提供法律服务;

10.代理K-Swiss 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域名争议和不正当竞争案;

11.代理美国电力转换公司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商标侵权上诉案;

12.代理切迟杜威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

13.为冠群(CA)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提供法律服务;

14.在迈克尔乔丹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78件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和二审中,代理第三人;

15.在耐克国际公司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和二审中,代理第三人;

16.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等审理的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飞毛腿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中作为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

17.代理和冠(Wacom)公司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一系列专利侵权案件。

个人荣誉与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律师执业资格

美国伊利诺伊州律师执业资格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北京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

《律商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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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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