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常龙:依法仗剑鲁人杰 求真务实律界雄

风云激荡四十载,改革成果世界瞩。中国经济之发展,中国发展之成果,固然与国家政策、全体炎黄子孙的努力分不开,但是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中国司法功不可没,在推进中国司法改革的征程中,涌现出许许多多法律界精英,他们或躬耕法律理论研究,或深入基层司法实践,或传授帮教、培育新人,他们用“依法仗剑,求真务实”的开拓精神,用四十年的岁月砥砺,谱写出一曲中国司法人的奉献之歌。胡常龙无疑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位。

胡常龙:依法仗剑鲁人杰 求真务实律界雄

胡常龙律师

胡常龙,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观韬(济南)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常龙之能,既有基层历练之经验,又有学术著作之加身,尤其擅长法律之辩才,作为刑事司法方面之精英,他所办的大案、要案影响之深远,有一首小诗为证:

常龙有志翔大海

马踏黄河仗法剑

秦琼双锏怎堪比

节义薄云赛孟尝

到底“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请让我们一同走近胡常龙。

胡常龙:依法仗剑鲁人杰 求真务实律界雄

不忘初心为法官,以法弘义求公正

胡常龙,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于山东省即墨市,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胡常龙出生于一个平凡的农民家庭,作为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出生的人,或多或少受到那个时代影响。幼小的胡常龙对当时农村和社会上的不平之事嫉恶如仇,从小就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这种现象,希望未来能够惩恶扬善。于是学习法律,将来从事法律工作就成为他潜意识中的一个理想。

当年,农家子弟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就是考学,为此胡常龙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用“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鞭策自己,学习上他勤奋努力,锐意进取。功夫不负有心人,1987年7月胡常龙以全县文科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在大学里,他依旧发奋努力,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毕业时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四年的勤奋学习,使他的视野有了一个飞速的提升,他懂得了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中“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的道理。

本科毕业后,秉持丰富与提升的初心,胡常龙被分配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和助理审判员。

工作中他勤勤恳恳,严肃认真,他主审或参与重大案件上百起。数量沉淀认识,谈起在法院的工作,胡常龙颇有感慨,“正是这段经历让我意识到,法律人首先应当具有公平正义之心,要嫉恶如仇,勇于担当。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通过自身努力,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竭尽所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竭尽所能为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认可彰显成绩。工作期间,凭借过硬的专业知识及认真负责的态度,一桩桩诉讼回响有声,一件件案件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熟能生巧,巧出匠心,匠心的可贵之处就是创新创造,这个道理在胡常龙身上也是一样的。

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期间,他二审审理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郭某某故意杀人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林某某故意杀人案和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郑某某、董某故意杀人案的三起故意杀人案件,三起案件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却判处了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经过多次阅卷,提审被告人,精心研究分析证据,本着对事实、对证据、对法律、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胡常龙明确指出三起案件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达不到法定证明标准,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最后,依法提出发回重审的明确意见,并获得合议庭和审委会的同意和支持。

发回重审后,案件回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满后不了了之,实际上是作了无罪化处理。这在当时的司法情境下,已经是极为难得了。

这三起重大的案件在胡常龙的心里刻下了深刻印迹,他深知道头顶帽徽,肩抗盾牌的意义所在。在多年的刑事审判过程中,他始终能够秉持良心和理性,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公正的裁判每一起刑事案件,坚持原则,捍卫正义,最大限度的避免冤错案件形成。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完善,法律与时俱进的工作意识一直指导着胡常龙,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严谨、规范、敬业、克己这是法律工作者不变的宗旨;“能否做到秉公执法,坚守正义,公正裁判,这是对法官个人专业素养的重大考验。”要想做一名优秀的法官,要有良心、讲良心,守护法律,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要有强烈的正义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的专业知识,才能够对法律、事实和证据问题作出准确理解和把握。

法官是正义的守护神。十三年的法官生涯中,胡常龙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最大追求,严格的依法公正地的办好每一起案件。正如他申请调到山东大学法学院工作的请调报告中所言:“十三年的法官生涯,自我感觉对得起良心、对得起法律,对得起领导和同志们。”

胡常龙:依法仗剑鲁人杰 求真务实律界雄

为传大道做教授,学高为范育桃李

萨维尼说过“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做法官对个案的处理是繁琐的,是机械的,受众群体相比较小的,为了传承法律大道,更多的造福社会,造福百姓,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胡常龙心中隐藏着一个萨维尼所说的艺术之梦。

学无止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胡常龙1999年7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7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后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知识的广博,加之社会实践的丰富,这为胡常龙梦的起飞插上了翅膀。

2004年,在省高院工作了13年的胡常龙调到山东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胡常龙深知作为老师“要给学生一杯水,就要自己有一缸水”的道理,为此,首先加强自己专业知识的建树,只有专业知识扎实,才能更好地从事本职工作。其次确立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与研究,不仅能使自己在法学领域有所建树,更重要的是可以影响到更多心怀激情、志在维护正义的年轻人,让更多的年轻人至少拥有自己在法律战线上工作的情怀,他希望每一颗种子都能长成参天大树,福泽后人,从而为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普法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传播法律艺术,就要遵循法律艺术的弹奏与创作。

在三尺讲台上,他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自己多年的刑事法官审判经验和辩护律师经历,循循善诱,娓娓道来,通俗易懂,受到学生的好评。同时,他还精心指导,严格要求,为国家培养了多名法学研究生,许多人都成为我国法律行业的有用之才,为我国的法律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他还先后担任了山东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和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观韬(济南)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等职务。

创作是一位教授的标志,也是一位教授智慧向社会发声的标志,带有一定的前瞻性、专业性、建议性。早在读博士期间,他就在重要法学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并与他人合作出版了专著《刑事证据基本问题研究》,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调到山东大学法学院后,他发表了《死刑案件程序问题研究》、《刑事诉讼中的实务问题》、《论刑事疑案的二难选择》等学术专著,其中的《死刑案件程序问题研究》是国内第一部系统全面研究死刑案件程序的专著。同时他还主编了《商业贿赂犯罪问题研究》、《检察视角下的证据问题研究》、《检察监督规范化问题专题研究》等专著。

与此同时,他还发表了法学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其中包括《从证据法学视角析金融诈骗犯罪》、《实践语境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以修订后《刑事诉讼法》为视角》、《走出刑事证明标准的几个理论误区–兼论刑事证明标准的设立基准》、《死刑核准权归位后的程序正当性分析》、《证据法学视域中的检察官客观义务》等,在法学界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从法官到教授,对胡常龙来说是一个华丽的转身,这一转身是对不忘初心的传承与发扬,这行动的背后是一位法律工作者,从法律的角度实现普法大道,践行家国情怀的具体表现。

德沃金说“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作为一个见证了中国司法改革进程的法官、教授,胡常龙有着更高层次理解,他将在今后的人生事业中创新开拓,砥砺前行,把这首法律艺术之歌奏得更响!

胡常龙:依法仗剑鲁人杰 求真务实律界雄

山东省公安厅聘书

胡常龙:依法仗剑鲁人杰 求真务实律界雄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聘书

律师雄才脱颖出 厚积薄发创未来

山东自古就是礼仪之地,文有孔子,武有秦琼,他们都以节义著名于世,受地域文化的影响,节义的观点幻化成胡常龙骨子里对人友善,对家人、学生的爱,对职业的恪守,对祖国的忠诚等,他把这些变成了对人生不满足的执着追求。

做法官,做教授,他不满足于此,2007年胡常龙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合格的从业律师,开始了兼职律师的生涯。

“如果说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刑法手段无疑是社会正义的最后救济手段”。为了加固好这道防线,用好这道防线,他依旧选择了自己钟爱刑事辩护专业。

关于事业的追求他非常赞同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刘峰的名言“坚守是伟大的,而死磕是轻佻的。坚守是默默的,而死磕是彰显的。坚守是品质,而死磕是标签。坚守永远是建设性的,而死磕往往是破坏性的。”

随着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他认为:中国律师界作为最善于理解理性规则,最富于拥有理性意识,最应该具备理性品质,摆好身姿,定好神态,量好坐标,践行和推动职业化,将是唯一正确的路。

这是初心再次放大,这是初心的再次提升,除了初心,胡常龙用通俗语言阐释他为何选择律师职业。他说“我研究的专业方向是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司法制度。我研究的专业属于部门法,它与司法实践联系得特别紧密。辩护一些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可以为教学提供素材,同时我也可以将多年的司法从业经验和学识,运用到实践中,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但对个人而言,往往有时会存在时间冲突。总体而言,主业和兼职之间平衡好,互相结合,也是一个相得益彰的过程。”

为了这个相得益彰过程,胡常龙在刑事辩护方面做出了最为亮眼的呈现。

时光倒溯到2018年。一个徐某等人诈骗案闹得沸沸扬扬。

徐某案发前任某银行浙江省分行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因为其所在银行的贴现额度不够,将老客户介绍来的贴现业务介绍给另一家银行,后老客户等人合谋“吃票”被捕,徐某也被指控涉嫌共同诈骗犯罪。这真是应了那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对徐某来说可谓祸从天降!

洗清冤屈,谈何容易?此时胡常龙律师接受徐某家人委托,为其进行辩护。胡常龙律师前后三十多趟到看守所会见徐某,仔细阅卷,精研证据,条分缕析,剥丝抽茧,当庭明确提出徐某不构成诈骗犯罪。在辩护词中胡常龙这样陈述:徐某为黄某等人介绍承兑汇票贴现银行的行为是事实,但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这个过程中徐某并无与曹某某、黄某、吕某某等人的串通吃票行为的事实,主观上无犯罪故意,客观上也无犯罪行为,在为徐某量刑定罪时,缺乏刑法学意义上因果关系成立应当具有的逻辑上的必然性、合理性、充分性。徐某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任一犯罪构成,当然也就不构成犯罪。

逻辑清楚地表达,有理有据的分析,最终该辩护意见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采纳,并于2018年2月13日开庭依法宣告被告人徐某无罪。徐某在被羁押长达2年7个月零23天之后,于2018年春节前一天被释放。

本案涉及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金额高达1.2亿元,地跨浙江和山东两省,共有六名被告人涉案。在胡常龙律师的近乎执着的有力辩护下,徐某得以宣告无罪,洗清冤屈。2018年10月16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国家赔偿决定,向徐某支付国家赔偿金人民币55万元。

2019年,该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出版社联合发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等单位评为“十大无罪辩护”案件的经典。评委会评论:胡常龙律师在准确把握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的基础上,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将徐某与其他五名被告人的行为进行切割,彰显了高超的辩护水平,获得了当事人家属的赞誉和认可。

此前,胡常龙辩护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童某某等走私普通货物案,在胡常龙的依法辩护和不懈努力下,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后青岛海关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撤回案件,并最终撤销了对童某某等三人的追诉,三人最终清白脱身。胡常龙律师辩护的威海海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邱某某等走私普通货物案,胡常龙认为海关指控邱某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明显证据不足,要求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经多次沟通交流,该意见后来被威海市人民检察院采纳,依法对邱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胡常龙二审辩护的郑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该案一审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二审胡常龙律师为其辩护,提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某区法院重审。该案法院审判法官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接受辩护人“量刑畸重”辩护意见。由于该案被告人郑某不存在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经与某区法院多次沟通,法官接受辩护人建议,决定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定刑以下核准减刑,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由于最高人民法院严格控制案件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在法定刑以下减刑的情形,所以实践中这种案件极少。胡常龙律师的有效辩护为被告人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利益提供了重大助力。

另外,胡常龙还为2015年系列证券案之一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刘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提供辩护,同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除上述案件,他还辩护了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某某受贿案;山东省商务厅厅长吕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某某受贿案、青岛市市北区法院院长王某某受贿案、中铁十八局集团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傅某某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刑事辩护实践中,胡常龙深深地认识到,每一起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庭而言,都是天大的事情。如果律师不能尽职尽责的履行好辩护义务,不仅违背职业道德,从个人道德的角度审视也是缺德的。

“最普通的辩护,是总想着挑剔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最庸常的辩护,是总一厢情愿地想着挑剔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而只有最好的辩护,才总会基于己方的充足与不足,有利与不利,以既定的目的,去想着帮助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胡常龙就是最好辩护的那个律师。

“尽管律师的天性便是好斗,也要斗的其所,斗的理性,斗的规则,斗的平静,斗的能对自己交差,也能对对方交差。那些与此相悖的律师,注定是无趣的,招人厌烦;也注定是无耻的,招人诅咒;还注定是无能的,招人摈弃。”胡常龙便是那个“能对自己交差,也能对对方交差”的完美律师。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法治进程迈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快车道。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越来越科学、规范、严谨、精密且能够体现中国特色;从司法角度来讲,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司法的发展方向总体向好,司法总体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能够满足大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需求。

沉淀了一辈子,集法官、学者、教授、律师等履历为一体的胡常龙,未来,立足山东,放眼全国,用艾伦.德肖微茨的“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事实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鼓舞自己,励志自己,为推进中国司法建设再立新功。

这正是:

依法仗剑鲁人杰 ,

求真务实律界雄。

高义薄云更担当,

刑事辩护看常龙!

(本文作者:徐知三、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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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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