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山一14岁女孩无户口 派出所:正在公示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周明哲)近日,石家庄市平山县网民张女士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吊里村一名14岁女孩无户口,影响中考报名。对此,石家庄市平山县公安局户籍科工作人员回应,该女孩确实无户口,目前该局已受理此事,公示结果后,平山县公安局会将相关资料报送到石家庄市公安局进行审批。

据张女士介绍,她在平山县宅北乡吊里村做公益活动时遇到苏先生一家人,14年前,苏先生夫妇收养一名女孩,但是至今未上户口。“目前小姑娘已上初中,没有户口是无法参加中考的。”张女士说,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为该女孩办理户口,不要因此影响学业。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平山县宅北乡吊里村村民苏先生。苏先生称,2007年12月28日清晨,苏先生在自家门口捡到一出生大概十几天左右女婴,该女孩耳部形状微扁,但听力无碍。夫妇二人只有一个儿子,便养育女孩至今,并为她取名苏小玲(化名)。因为夫妇二人缺少相关法律知识,所以,未到相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和户口。“我今年74岁了,苏小玲已经上初中,现在最大心愿是希望她的户口能办理下来,不要影响日后的学习和生活。”苏先生说。

平山县宅北乡宅北中学霍老师表示,苏小玲已经上初二,她的出生日期是养父母捡拾当天的日子。因为她无户口,所以学校给苏小玲办理的是临时学籍。“学生无户口不影响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但是中高考需要户口。”霍老师说,苏小玲学习很用功,成绩还不错。平山县宅北乡吊里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称,十四年来,每届村支书都为她上报户口,但是宅北派出所均以“无领养手续”为由,一直未给苏小玲办理户口。“有人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之后,这两天宅北派出所民警在村里调查此事,村委会工作人员会配合调查,争取让孩子早日有户口。”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宅北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该女孩是否属于捡拾弃婴正在公示,1个月后出公示结果。“因为该女孩一直没有办理抚养手续,导致未办理户口。取证核实后,会把相关资料报送到平山县公安局。”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联系到平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了解此事。该局工作人员表示,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其中一项包括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办理常驻登记户口的相关政策。“2016年1月开始执行新规定,未办理抚养手续,不会影响孩子办理户口。”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平山县公安局回应,苏小玲无户籍情况属实,该局已经受理。“她是十几年前在苏先生自家门口捡拾,寻找目击证人较困难,需要有证人证词证明苏小玲系捡拾弃婴。”该工作人员说,办理该女孩户口需要三级审批。目前宅北派出所针对女孩是否属于捡拾弃婴进入公示阶段,相关信息正在调查取证,1个月后,宅北派出所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平山县公安局,平山县公安局收到相关资料后,5-10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报送到石家庄市公安局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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