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进行搜查,应该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一、什么是搜查

搜查,是指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

搜查的目的是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防止其逃跑、毁弃或者转移证据。搜查对于揭露和证实犯罪,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搜查的有关规定

1.搜查的主体。

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的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侦查机关不得违背法律规定的搜查目的滥用搜查措施,否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搜查的对象范围。

搜查的对象范围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对人身进行搜查,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侦查机关不得超越法律所规定的搜查对象范围而滥用搜查权。

公安机关进行搜查,应该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进行搜查,应该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三、搜查的审批程序

搜查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

(1)呈批。搜查前,办案部门制作申请搜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搜查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拟搜查的范围、搜查的目的、法律依据等;

(2)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办案部门制作搜查证,并准备好搜查笔录以及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等法律文书。

四、搜查的主体要求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必须出示搜查证。

搜查证是侦查人员依法进行搜查时的法律凭证。出示搜查证既可证明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的身份,又可证明搜查行为的合法性,防止未经审批的非法搜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侦查人员执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

2.执行搜查的主体人数要求。

鉴于搜查行为涉及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基本权利,为了保证其适用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权威性,必须由侦查人员行使。不仅如此,为了强化监督制约,也为了防范搜查过程中出现行凶报复或者诬告陷害的情况,本条规定,“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公安机关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遇到阻碍搜查的,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搜查。

4、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5、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

如果被搜查人拒绝签名,或者被搜查人在逃,他的家属拒绝签名或者不在场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进行搜查,应该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进行搜查,应该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五、特殊情况下可【无证搜查】

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5-13 10:35
下一篇 2023-05-1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