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拖欠租金一年未付,冠领不到半月帮委托人与对方调解成功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纠纷,承租人因故拖延或拒绝继续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财产权益受损的情形时有发生。出租人想要维权,有时会因诉讼方式时间成本大望而却步。2021年11月,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冠领律师仅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帮助委托人取得了圆满的结果,案件办得相当漂亮。

2020年10月,吕国安与宋城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宋城租赁吕国安一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的房屋作为仓库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4300元。

租赁合同签订后,宋城向吕国安支付了押金及首月租金,吕国安亦于当日将租赁房屋交付宋城使用。但是宋城之后未再支付任何租金,一直使用该房屋,时间长达一年。

承租人拖欠租金一年未付,冠领不到半月帮委托人与对方调解成功

吕国安多次催缴租金不成,终于下定决心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1年11月,他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合同领域经验丰富的朱英钧律师承办此案。

详细了解案情后,冠领律师代理吕国安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帮吕国安节约时间成本,冠领律师同时表示本案案情简单、争议标的不大,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宋城对适用简易程序未表示反对,法院经审查后同意了冠领律师的选择。

承租人拖欠租金一年未付,冠领不到半月帮委托人与对方调解成功

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宋城长期拖欠租金,并且经催告后至今仍未支付,吕国安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宋城交还租赁房屋、支付拖欠的租金,且有权不退还押金。

诉讼过程中,宋城可能自知理亏,主动联系冠领律师表示愿意进行调解。考虑到调解方式相较法院作出生效裁判文书更省时间,且能够有效避免后续最重要的执行问题再生波折,冠领律师建议吕国安接受调解。

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吕国安与宋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宋城应支付吕国安房屋占有使用费人民币3万元,于一个月内分三笔支付完成。冠领律师在调解过程中提出:宋城如有任意一期逾期未足额履行的,吕国安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宋城同意了该条款,吕国安的财产权益得以明晰保全。

冠领律师与各方明法析理,让宋城意识到拖欠租金的行为是于法不合、于理不通的,最终消弭双方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在最短时间内给吕国安财产权益以最全面的保障,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高超的办案技巧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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