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对方来承担你的律师费?

如何让对方来承担你的律师费?

笔者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经常会被当事人问到:打官司律师费得多少钱?胜诉后能不能让对方来承担?笔者也经常半开玩笑地回答: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当然,如果你早点认识我,就可以让对方承担。

下面,就这两个问题,笔者还是严肃来回答一下吧。

一、律师费得多少钱

除了部分类型的案件是政府指导价,大部分类型的案件是市场调节价。(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翻译成大白话,也就是说大部分案子的律师费是跟律师协商出来的。但是,想要协商,你至少得知道个大概的行情吧。

以西安市为例,根据西安市律师协会2016年发布的《西安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费起,但最高不能超过30000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7%;

(5)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2%。

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本标准下浮10%—20%范围内适当优惠。

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以内收费。

看了列举的这么多条款,是不是还没弄明白到底该交多少律师费?

没关系,不要怀疑当年教数学的体育老师了。我们来举个栗子:现在你跟别人有个纠纷,假定标的额为100万元,按照上述比例标准计算出来的律师费金额应该为6.6万元—8.6万元,如果是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数字还可能翻倍(5倍以内)。律师大概也会参照上述标准给出自己的报价,当然,每位律师的专业水平、成本、期望值等不同,报价也会有所差异,大咖们的报价一般较高。

这是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是不是感觉有点肉疼?但毕竟是市场经济么,既然是市场调节价,如果你足够有耐心,最终争取在此报价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也是有可能的。当然,也有一些比较傲娇的(也许是特别优秀、专业的)律师,给出报价后是不接受议价的,人家的原则是宁可不代也不掉价。

不论怎么争取优惠,最终还得自己掏腰包啊,是不是仍有些不爽?那到底有没有釜底抽薪的办法,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可以吗?

二、如何让对方来承担律师费

我国以各自承担律师费为原则,一般情况下,你的律师费是由你来承担。下面我们讨论二班的情况。

(一)法律规定由对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天哪,还有这种好事?答案是,还真的有。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法律援助类案件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请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2. 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第48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3. 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类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该条款中“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5. 仲裁案件

不少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中都存在有关办案费用分担的规定。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例如,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 10%。在实践中,此费用也包括律师费。《贸仲规则》(2005年版)取消了10%的限额规定,给了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6. 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侵权类案件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这两条规定中的 “等费用”和 “等其他合理费用”,说明国家法律除了保护明列在法条上的损失外,也概括保护其他合理的费用,这为律师费最终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我国部分地区的法院对此是支持的。

然而,看了半天,你的案子是不是压根不属于以上几种类型?比如,你的纠纷只是对方借钱不还,或者只是对方合同违约,等等,反正不是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很失望吧?先别急,大招来了。

(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要求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

因此,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并且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以便将来得到快速解决。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支持的具体金额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

当然,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需要同时注意做到以下几点才行:

首先,必须将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签约时,由于纠纷尚未发生,任何一方都可能是违约方(败诉方),因此该合同条款并不存在明显有利于某一方的情形,合同双方通常都会接受。

其次,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时一定要将对方承担己方的律师费列入诉讼/仲裁请求中。即使法律有明确规定可以由侵权方或者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当事人在起诉/申请仲裁时也必须将对方承担己方的律师费支出作为明确的诉求,否则法院或仲裁委一般不会主动裁决对方承担该项费用。在提出该主张时,需要注意有关律师费的诉求应具有合理性,可以参照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律师收费指导标准。

再次,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律师费已实际发生,且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时,通常有当事人双方对于费用分担的约定、律所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实际支付凭证(发票和汇款凭证)、律师费用合理的证明(如提交当地有关律师费用的指导意见)等,这些主要的证据材料均需提交。

当然,想要对方承担你的律师费,还有一个必须的大前提,你得在该案中胜诉。

综上所述,在非法定情形下,当事人想向对方主张律师费,需要提前作出妥善的安排和筹划。你说,是不是早点认识律师就好了?

作者:高涛律师/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请律师,找案源,就上律赢惠!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4-01-17 15:00
下一篇 2024-01-1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