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链合力”提升公职律师服务质效

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属于本机关、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最大的不同是多了一种身份,因此多了一份责任和使命。近年来,丽江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的《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求,着力提升全市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公职律师制度不断完善、队伍稳步壮大、结构层次合理,分别在执法、法制、业务等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链合力”提升公职律师服务质效

优化“组织链”

党建引领推进公职律师工作

丽江市司法局不断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职律师的意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推进公职律师工作体现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实际行动上。

“三链合力”提升公职律师服务质效

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同时在市司法局组织进行了学习,时任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光军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后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平生进一步要求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要准确把握,深刻分析丽江公职律师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灵活用好上级政策,切实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推动公职律师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同时向县(区)司法局下发工作提醒,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公职律师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举措落实落地。

拓展“教育链”

共建团队优化队伍建设

全面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为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有关工作情况,丽江市司法局按照省厅工作安排分别于织开展了两次书面调研,对全市10家公职律师单位和40位公职律师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情况、全市党政机关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持有律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为谋划下一步公职律师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链合力”提升公职律师服务质效

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转发到各公职律师单位,要求公职律师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履行好管理职责,不断建立完善考核管理和表彰奖励制度,推动公职律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法治单位建设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公职律师沟通联络、定期通报机制,建立了丽江市公职律师工作群,加强沟通交流,适时通报相关工作信,提醒督促公职律师依法依规履职。严格考核,每年规范依照省厅下发的公职律师考核工作通知要求,完成公职律师的年度考核。

打造“服务链”

切实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丽江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党政机关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引导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党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在纪检监察、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资政建言、合法审查、法律服务等作用,有力保障党政机关科学决策。各单位公职律师参与起草、论证《丽江市政商交往行为指引约束“正负面”清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为所在单位讨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各种战略协议、项目建设合同(协议)17份,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55次,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25次。其中丽江市国税局充分调动本单位公职律师积极性,发动公职律师全方位深层次参与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治税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工作,有效促进了规范执法,努力构建“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税费争议不上交”的工作格局,公职律师参与税费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达100%,参与的税费矛盾纠纷调解满意度达100%。

来源:丽江市司法局、丽江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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