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违”答惑①丨永定区整治和拆除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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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控违治违政策你了解吗?生活中,你是否正因控违治违而感到烦恼和困惑?为帮助你走出这些烦恼和困惑,永定区融媒体中心特推出解“违”答惑系列短视频,和大家一起明明白白控违治违。本期推出《永定区整治和拆除范围有哪些》。

根据张办发电〔2021〕37号文件要求,永定区整治和拆除范围如下:

1、城区(含城关镇、中心集镇)重点整治和拆除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侵占公共空间、侵害公共安全、影响人居环境的违法建设。其中,永定区主要整治:市中心城区 2015年以后违法建设,做到应拆尽拆;坚决拆除已建成小区占用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各类“空中违建”;坚决拆除各类未经许可和超期的临时建(构)筑物。

2、农村。严厉整治2013年1月1日以来的“一户多宅”现象、占用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和破坏景区环境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形成的“一户多宅”全面整治到位,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非法买卖土地、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全面整治到位,对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违法占用土地的建设全面整治到位。生祭碑、严重超规模的坟墓等违建墓地的整治按《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张办发〔2020〕5号)实施。对2020年7月3日以后的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予以坚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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