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律师可以凭介绍信和承诺书查询企业全部工商档案材料!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注册局

历来,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到相关部门调取企业信息等证据材料时,屡屡受阻,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还不行,还需要法院的立案材料,如案件受理通知书。这就导致了想要查阅相关信息,必须得先立案,但实际上很多时候当事人只是想单纯了解对方企业情况,比如项目投资、企业并购时的尽职调查。

而现在,新规来了!这一重大利好相信解决了大多数律师的烦恼。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7月13日出台的规定,律师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工作时,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全文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

登注函字[20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登记注册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前社会需求,现就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二、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鼓励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等证件登录各地档案查询系统进行线上查阅、下载;鼓励查询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查询。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进程,适时启动《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398 号)的全面修订工作。

附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承诺书(模板)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承诺书(模板)

申请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承诺不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在先合法权益,仅限于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企业相关信息。

三、因本人非法泄露所查档案所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人签署:

年 月 日

新规:律师可以凭介绍信和承诺书查询企业全部工商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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