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检察院与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举行法律服务合同签字仪式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充分发挥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在信访案件化解方面的重要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院的部署要求,1月21日,市检察院与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举行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暨律师值班制度”法律服务合同签字仪式。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奇、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市律师行业会党委书记况汉平出席了签字仪式。市检察院第一至第六检察部部门负责人、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5名值班律师代表参加了签字仪式。

安康市检察院与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举行法律服务合同签字仪式

市检察院唐奇副检察长在签字仪式上指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制度,是高检院、省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所制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可以有效地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利用宝贵的诉讼资源,消除不合理的诉求和期待。律师在为信访人明法析理、指点“迷津”的同时,还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和说服劝导工作,帮助其早日走出信访“泥潭”,最终服判息诉。因此,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有利于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必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合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解决,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共同推进法治安康、平安安康建设。

安康市检察院与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举行法律服务合同签字仪式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市律师行业协会党委书记况汉平表示,市司法局将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严格抓好律师队伍建设,建立讲政治、有组织、有纪律的法律服务队伍,在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中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优势,切实按照市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开展律师值班制度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律师值班和代理案件工作机制,共同探索和建立具有安康特色和品牌的检律协作模式,实现律师和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

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市检察院与宁康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暨律师值班制度”法律服务合同,体现了市检察院、市律师行业协会对宁康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重视。下一步,宁康律师事务所将对值班律师进行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方面的专项培训,充分发挥律师的身份优势和职能作用,力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签字仪式结束后,各位参会人员到市检察院新建的律师值班室进行了参观。

作者:谢晓鸣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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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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