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绝不吞毒丸!国安法不容挑战,人大释法、移案内地彰显权威

文|柳扶风

香港终审法院将在周一就黎智英聘请“洋律师”介入国安案、律政司申请上诉许可作出判决。上周五,终审法院“开庭”处理此案,三方——律政司代表、终审法院、黎智英的代表律师,各陈理据,唇枪舌剑。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及两名常任法官的观点看,最终判决的倾向性是明显的。

中央绝不吞毒丸!国安法不容挑战,人大释法、移案内地彰显权威

这宗上诉案的焦点,是《港区国安法》的实施和本地司法系统实行普通法的相互关系问题,是香港发生的国安案件应由《港区国安法》为判案指引,还是由本地司法以普通法为指引。律政司强调,《港区国安法》源于内地刑法,海外大律师难以协助法庭诠释,更会适得其反。终审法院质疑:国安案仍必须依循本地法例及普通法原则办案。如果按照这个“原则”,《港区国安法》就会被架空、掏空,成为一纸空文。

中央绝不吞毒丸!国安法不容挑战,人大释法、移案内地彰显权威

现在这宗案子打到香港终审法院了,无论终院怎么判,无论“黎智英方”、“律政司方”谁输谁赢,都不能根本解决上述“不能兼容”的矛盾。香港自身无法摆平《港区国安法》和香港司法体系、普通法的矛盾,它们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这个问题,只能中央出手解决。

眼前而论,终院若判“律政司方”胜,黎智英就不得聘“洋律师”介入国安案,黎智英就要从本地聘请代表律师。终院若判“黎智英方”胜,准许“洋律师”为黎智英抗辩,那就是不知把《港区国安法》置于何地?中央和港府能吞下这颗废掉《港区国安法》武功的“毒丸”吗?

中央绝不吞毒丸!国安法不容挑战,人大释法、移案内地彰显权威

中央要扳回这个局面的方法有二,一是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否决香港终院的判决,香港司法机构遵循人大释法再审理此案。二是根据《港区国安法》的规定,把黎智英案移送内地国安司法机构审理;这个方法应优先考虑,一是《港区国安法》本就有此权力,二是应通过本案彰显国安法不容挑战的威权!

中央绝不吞毒丸!国安法不容挑战,人大释法、移案内地彰显权威

本文原载于东方日报,原标题《龙吟虎啸:国安法威权不容挑战》

版权声明:本文系作者原创文章,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本文文字内容未经授权严禁非法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4-01-05 03:41
下一篇 2024-01-05 03:59

相关推荐